婚後,公婆就更是不管我們,我懷孕生子,公婆說小兒子還沒結婚,他們要努力攢錢幫小兒子娶媳婦。於是,從我懷孕到生下孩子,公婆只來探望了兩次,就全身心投入到了賺錢的行列中。 我的月子和孩子,都是父母一手包攬了。
看著父母辛苦的樣子,我心裡百般不是滋味,甚至覺得因為自己的任性,連累了父母。 孩子三歲時,我父母身體不好,我再次請婆婆來幫忙帶孩子。當時我想著,孩子已經三歲,馬上準備上幼兒園,婆婆只需要每天早晚接送就好了。
可婆婆仍舊不捨得放棄她每月3000塊錢的工作,說除非我能承諾幫小叔子買婚房,否則她也不能輕易辭職。婆婆的見錢眼開,讓我氣得直接跟老公大吵了一架。
之後,還是我父母不顧身體疲累包攬了孩子的一切。可公婆自己一邊工作掙錢,一邊卻又跟大兒子要生活費,說贍養父母是每個兒子應盡的義務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