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後來我明面上聽從家裡的安排,但背地裡卻偷偷給自己物色了個對象,這個人就是我的老伴。我老伴比我小兩歲,他家裡很窮,父母都已經去世,並且當年父母生病欠了不少錢,這就相當於一嫁過去就要還債。 負擔還是不輕的,但我並沒有遲疑,依舊選擇了老伴。
因為我認為我們倆都是勤快又上進的人,只要肯努力,債務肯定能夠一點點還清,我們家的日子也會慢慢好起來,就這樣在父母的反對下嫁給了我的老公。
我老公家沒有什麼親人了,父母爺奶都去世了,有個大姐嫁出去之後基本上也不聯繫娘家,過年過節都不回來,就只剩我老公跟我小叔子相依為命。 小叔子比我小五歲,脾氣很好,一直拿我當姐姐對待,我們倆的感情挺好的。
在我們三的共同努力下,家裡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有了條件之後,我跟老伴就給小叔子娶了個媳婦。 我一開始對弟媳的印象特別好,不然也不會讓小叔子跟她結婚。可是時間久了,我還是發現自己有點看走眼了。
弟媳這個人特別愛貼補娘家,我並不是那種老古董,也不認為女兒嫁出去就是別人家的人,在我看來,做女兒的孝順父母是挺正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