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pexels
原PO母親是五專畢業,因緣際會認識老闆弟弟,也就是現在的老公,兩人結婚23年,育有一對子女,她覺得自己也算對夫家有貢獻,現在各奔東西,名下的所有物就是她這些年的「薪水」,絲毫不覺得對不起原PO爸爸。原PO曾問過父親:「養媽媽很貴嗎?」這才知道,媽媽一個月生活費高達50萬,很多衣服鞋子都是新款,連標籤都沒拆。
「沒算她出國玩的錢,還有跟我爸逛精品店買東西,真的通算,我爸養我媽一年可能有1千萬。」
然而,原PO父親選擇原諒,只要墮胎分手就當沒這回事,但媽媽拒絕了...原PO最擔心的,其實是未出世的妹妹,她清醒地認為,媽媽離開這個家後,絕對無法當個稱職的母
其他網友網友也紛紛勸:「你媽做事一頭熱耶!」、「建議爸爸放手, 該拿回來的拿一拿。」、「 請律師訴請侵害配偶權離婚,最好連小王一起告。」、「公主要吃苦才會長大,就讓她出去鍛鍊一下。」、「爸爸人太好了吧!」、「沒錢就會後悔了,花錢大手大腳的人回不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