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以黎小虎的作風,我料定他不會就此罷休。果不其然,沒幾天,他到我店裡撂下狠話:如果我不同意房子的事兒,他有的是招讓我的生意做不下去。
我不想和他大動干戈,只是告訴他:賣房的錢,屬於二老的份額,我會按照法律規定,一分不少地給他們,這已經仁至義盡了。 我沒有義務再做其他的事情。何況房子,本來就是我婚前全款買的,和他們沒關係。 以前他從我這借的錢,前後不低於8萬。
雖然沒有借條,但是轉帳記錄上我都標明了借款。本來之前我不打算讓他還,如果他繼續糾纏,我會全部討回。 聽我這麼說,黎小虎果然慫了,第二天麻溜搬離了我家。岳父母也走了。
經此,我也徹底明白了一件事:善良也好,重情義也罷,一定要適度,否則就容易被別人道德綁架。 該維護自己利益的時候,一定態度強硬。否則只會被欺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