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希望我爸能和我2個大伯一樣,偶爾幫襯一下,但不能當成自己的義務。但我爸認為我媽這樣的想法,就和我大伯一樣,不重視親情,沒有人情味。
我媽萬分後悔,可能這就是沒有了解清楚,就草率結婚的結果。畢竟我爸一直以來都這樣,並不是結婚後才改變的。當時我媽雖說不舒服,但也沒想過離婚,畢竟覺得離婚不好看。
後來又懷了我,有了孩子,我媽以為等到孩子出生,我爸就會有責任感。是我 媽媽太天真了,一個人的觀念,大多數都是刻在骨子裡的,很難因為一些事或者一些人而改變。
我爸就是如此,我的出生,對我爸沒啥影響,只讓我媽壓力劇增。經濟上和生活上,都有。我小時候不懂,一度很喜歡叔叔來我家。
因為我媽為了省錢,家裡的伙食一直都不太好,可叔叔來了,平常不會買菜的我爸,就會買菜,還是硬菜。但後來我漸漸長大,懂事了,明白了我媽每次和我爸吵架的原因,就不喜歡叔叔了。
我媽終於決定和我爸離婚,是因為我叔叔結婚的時候,我爸背著我媽,拿了我媽為我存起來的學費和家裡頭所有的積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