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0萬買的新房,舅媽讓我6萬賣給表弟當婚房,不然就是忘恩負義
我叫梁梅,今年29歲,在一家建材公司當銷售。 我很小的時候,我爸就意外去世。高二那年,一個人拉扯我長大的媽媽,也因病去世。
我爸那邊的親戚,自從他去世,已經多年沒和我們來往了。我媽這邊,她就一個弟弟,也就是我舅。 舅舅說小時候我媽對他的好,他都記得,我媽去世了,他讓我去他家,他會供我上學。
我媽生病後,把她好不容易賺來的錢,都花光了。本來,我們的房子就是租來的。 也就是說,我媽去世後,除了我,啥都沒留下。舅媽自然是不樂意的。但舅舅好說歹說,她還是同意了。
怕舅舅難做,為了討舅媽歡心,我爭著在家洗衣做飯,還幫上初三的表弟趙斌,補習功課。在學校,我的生活也是一省再省,就是為了少花錢,不給舅舅添麻煩。 即便如此,舅媽依然不喜歡我,覺得我是個吃白飯的拖油瓶。
後來,我考上了一所本科院校。表弟因為多次逃課上網,早早地輟學打工,進了一家電子廠,幹流水線上的活兒。 這下,舅媽更認為是我擠占了表弟的「光明未來」。 她常說吃人嘴短,拿人手軟。
我吃了她家這麼多年白飯,等掙錢了,就要報答他們。 可是我上大學期間,除了第一學期,舅舅給了我2000塊錢生活費。後面都是我勤工儉學掙生活費,學費是助學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