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也好,夫妻也罷,兩個人之間的變心或離開,其實真正的原因就一個,就是不愛了。
只要還愛,再難也能找到一個堅持下去的理由,就像想見到的人,怎麼都能見到,哪怕漂洋過海,哪怕橫跨千里。至少有一點是能肯定的,即使愛,也是不夠深愛的,所以兩個人不合適,家裡不同意等等理由,這些是假的。
都是成年人,既然不愛了,為何不能大大方方地說出來?
正因為是成年人,TA總要考慮到自己的利益,包括名聲和人設,才不忘把自己演得可憐一些,顯出自己的無辜。
但這種人還不是最可恨的,最可恨的明明是TA不愛了,想離開了,卻不主動提出來,而是用冷暴力的方式慢慢折磨你,逼你主動離開,逼你主動提出來。
以及不愛了卻還不願意放過你的那種,吊著你的同時,另一隻腳踩上了別的船。
每段感情難免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希望我們在處理這種問題時,能帶有智慧地透過表象看本質,看透不說透。
提到感情中的背叛,從嚴格意義上來講是要分為兩種的,一種是來自身體的背叛,另一種是來自精神的背叛。
而區別則是:
前者的身體背叛,往往是對新鮮感的貪圖,以及背後[生·理·需·求]的作祟,不排除後來因性生愛的可能,可至少在這之前,心還是在家裡面的。
後者的精神背叛,往往是已經在精神上形成了依賴和信賴,然後在伴侶面前TA就成了一團毫無理智的怒火。
所以有個問題,你覺得這兩種傷害,身體背叛和精神背叛,哪一個更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