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對「表白」的定義是這樣的:
浪漫的場景,高調地示愛,搭配一句得體的誓言。
即便場景不夠浪漫,示愛不夠高調,誓言也一定是要有的,最起碼要把心中的「喜歡」說出口。
曾經我也很羨慕這樣的場景,認為精心布置出的儀式感,能為愛增色三分。
但後來,對「表白」的認知慢慢發生了改變。
真正為一個人毫無保留地付出過,不求回報地追求過才恍然明白,「表白」里最重要的,從來都不是「我愛你」這句話。
正如「表白」這兩個字的定義,原本就是指表達愛意,但凡某種行為或者某句話能起到相似的效果,都算表白。
更何況,如今搭建儀式感太簡單,很多時候只要有錢就能做到。
相比起來,足以證明動心的付出,比選購「套餐」裝點的儀式感更重要,就像為你做這些的人,也許沒說過喜歡,但早就向你表白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