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當時對兒子說:哥,你不用拿那3500元的生活費,我們全花媽自己的錢就行,讓她住在我們家,我們負責照顧她。
其實我蠻可以去城裡找兒子養老,和他住在一起。但是我們居住在一個海濱小城,我不願去內陸住,適應不了那兒的乾燥氣候,所以我就選擇了在女兒家養老。
來女兒家我也是有原因的,因為女婿脾氣比較好,也是他主動邀請我來他家養老的。
另一方面在於我個人,因為我本身有退休金,退休金三萬兩千多,每月自己一個人也花不了,我選擇住住在女兒家,我打算和他們一起花我每月的退休金錢。
可是自從來到女婿家之後,女婿一分錢也沒有要我的,我每月拿出來錢給他們,他一分都沒要。
我每月就把退休金存了起來,包括兒子給我的那3500元的生活費補貼,我單獨用一張卡存了起來,好將來給女兒女婿用,但是我沒有說出來,是想看看女婿對我的養老是不是出於真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