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人生而渴望被看見
想到一個讀者留言。
他讀大學時家裡特別窮,一個大男生,消耗大,吃得多,但他每個月的生活費只有150塊錢,每天吃飯只能花5塊錢。
吃什麼?花10塊錢買一瓶醬菜,每天去餐廳拿5個饅頭,早晨吃1個,中午和晚上吃2個。
他的自卑,他的膽怯,他的沉默,都被一個舍友看在眼裡。
但這個舍友並不直接請他吃飯,也不會拿錢給他,而是特別照顧他的感受和面子。
舍友經常會多打飯打菜回宿舍里吃,就他們兩個人。
舍友不主動問,他也不會提;
舍友跟他分享食物,經常把自己買的新衣服拿給他穿。
他無以回報,就在學習上儘量去多彌補。
他說十多年過去了,跟那個舍友的關係依舊很鐵,兩家人每年都要聚到一起吃飯。
人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人自我的價值是什麼?
其實是「被看見」。
就像武俠小說裡面某選手說:
「我練就一身武藝,不就是為了人前顯聖嗎?」
嬰兒從出生之後,母親就是TA的鏡子;
在母親的眼裡,臉上,表情中,看見自己。
父母給嬰兒的反饋,就是嬰兒認知自己的方式。
在社交中,在感情里,在原生家庭中,看見彼此都是維繫關係最好的手段,最高的境界。
換個角度講:
人類的大多數行為,都是在「看見與被看見」之間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