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泡泡和我說,她跟前男友分手的前一個月,前男友對她各種挑剔和不滿。
她精心挑選的裙子,他說不好看。
她約會時特意給他帶了花,他說浪費錢。
她專門下廚給他做了一大桌好吃的,他要麼嫌太咸,要麼嫌太淡,吃了兩口就放下筷子。
泡泡在公司受了委屈,回家和他訴苦,他非但沒有安慰,反而說她矯情,一點事都受不了。
在他面前,她無論做什麼都不對,連呼吸都犯錯。
直到一個月後,他突然提分手,說累了,不想繼續了。
那時,泡泡才明白過來,他之前對她所有的不滿,其實都是因為心裡沒愛了。
真正愛一個人,是不會給對方評分的。
只有不愛,才能脫口而出那些傷人的話。
他的毒舌,他的犀利,他的嫌棄,都是證據。
像我有一回在街上碰到的一對吵架的情侶。
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男生當著滿大街人的面,對女朋友罵了很多不堪入耳的話。
罵完,他揚長而去,留女生一個人尷尬又無力。
有句話說:
「愛是明知我們有著傷害對方的能力,卻仍竭盡所能去避免。」
因為再崩潰的情緒,再火爆的脾氣,都抵不過愛人那雙淚眼汪汪的眼睛,以及滿臉委屈的模樣。
真正愛一個人,是真的捨不得看她傷心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