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前不久寫過的一個朋友的故事,說她和喜歡的男同事在一起了。
在曖昧期的時候,男生偶爾會開車和她出去玩,陪她一起去聽演唱會,還會送她回家。
因為互相都有感覺,認識沒多久他們就確定了關係。
確立關係那天,朋友還在朋友圈暗搓搓地發了動態。但男生那邊一點動靜都沒有。
我為她開心的勁兒還沒過去呢,她突然就跟我說他們分開了。
我問為什麼?
她說沒什麼,就是忽然感覺我好像不是真的喜歡他。
「我們接觸的時間太短了,很多事情都沒有互相了解。原先我以為我是真的很喜歡他,覺得他可愛,有趣,又長得好看。
但相處一段時間才發現,他其實就是個長不大的孩子。我和他說的很多事,他都沒有回應。關於我們倆的未來,他也一點打算都沒有。
我說一點,他才做一點,我催一次,他才做一次。明明他比我大幾歲,可他處理事情的想法和做法卻比我還幼稚。」
所以,一次長談過後,他們決定和平分開。
朋友說,不當戀人,當回朋友之後,他們都反而更輕鬆自在。
我說這樣也挺好的,你們還沒陷得太深,及時止損回頭,也避免了很多誤會和麻煩。
但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能像我朋友這麼清醒理智,知道彼此不合適的時候,就及時喊停,沒有聽任自己淪陷下去。
更多的人,明知對方不是真的喜歡自己,甚至對自己另有所圖,還是飛蛾撲火般一頭扎進去,不撞南牆不回頭。
說真的,這種速食戀愛挺消耗時間精力的。
你以為你遇到的是命中注定的那個人,但人家只當你是一時無聊或一時興起的解悶工具而已。
在網絡上給你再多的甜言蜜語,卻沒有在現實中為你付出什麼,連最簡單的陪伴都做不到,這種喜歡有什麼用呢。
感情啊,還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