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我認識了一個男生,彼此都很有好感。認識大概快三個月了,但也就這一周左右才走得比較近。
然後他提出要見面,我委婉地拒絕了。
沒有直接說見或不見,只是把自己心裡的顧慮說出來。因為他的條件特別好,如果說要門當戶對的話,我可能不是他理想的選擇。
我說完之後,他就說你拒絕我了,是你不要我的,然後又說我們還沒開始就結束了。
這樣搞得我整個人心裡都很難過,不舒服。」
這是昨晚在後台看到的一段留言。
看完我並不覺得可惜,反而覺得可疑。
按照留言中說的,他們認識才三個月,這麼短的時間裡,他們互相之間有足夠的了解嗎?
那所謂的好感是真的存在嗎?
這到底是喜歡,還是只是長期和同一個人聊天,而產生的短暫曖昧和依賴感?
如果是曖昧,那當一時的新鮮感和熱情消退之後,聊天的慾望也會隨之削弱,想要深入接觸和在一起的慾望,更會慢慢煙消雲散。
聊天聊出來的感情,不聊了就會結束的。
如果是真的喜歡,那又怎麼會因為對方一次拒絕就退縮了,還把話說得那麼決絕,不留餘地。
說白了,這個男生根本不靠譜。
又或者說,他想要的是那種速戰速決的速食愛情。
喜歡你是假,想和你發生點什麼才是真。
以前的年代,車馬郵件慢,人們用書信來傳遞消息和感情,想見一個人,得跋山涉水幾天甚至幾個月。
現在好了,交通便利,網絡發達,一張機票車票隨便可以去到全國各地,加上微信後也可以徹夜長談。
但是相比過去,現在人的感情卻越來越脆弱,越來越經不起考驗了。
說過一兩句話,見過一兩次照片,就敢說喜歡。聊過幾次天,有過幾次意見不和的爭執,又招呼都不打一下就銷聲匿跡了。
以十倍速度喜歡上你的人,也會以百倍速度喜歡上別人。
說實話,這種喜歡挺廉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