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生病的那半個月里,整整十三天,我的親生父母舒舒服服地點外賣吃,卻完全不顧我和楠楠。
我只能硬撐著,拖著病體,熬過了這難熬的十幾天。
病好了以後,我更加急切地尋找房子。
臨走前,爸爸又一次深深地傷害了我。
那天我剛拖完地,媽媽讓我幫忙拿東西,結果我忘了把拖把放回陽台,留在了衛生間。
爸爸上廁所時,差點被絆倒。
就因為這事,他立刻火冒三丈,指著我鼻子罵:「你是不是想害死我?我沒了,這家產就歸你了?你做夢!」
這樣的話,我真是一句也不想再聽了,我崩潰地大喊:「我走,我走,行了吧,你滿意了?」
當天晚上,我就拖著兩個行李箱,帶著女兒離開了那個家。
這段不堪回首的記憶時刻提醒我,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不然一輩子都得寄人籬下,一輩子都要被人低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