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父母心中,兒子是真愛,女兒是意外,好處都是兒子的,養老卻是女兒的。
深以為然!我是家裡老二,母親對大姐心疼,對弟弟偏愛,對我只有要求。
父親過世後,母親把房子過戶給弟弟,把存款也給了弟弟,聽說也給了大姐一部分。
唯獨啥也沒有給我,卻用言語多次試探我,能否為她的晚年養老兜底。
大姐說還是輪流居住,每家3個月,到誰家母親的退休金卡就交給誰。
母親用眼睛橫了大姐幾次,言下之意,她只想輪流居住,不想拿出退休金做補償。
弟弟跟母親說,自己得到房子,應該跟著他居住養老,畢竟養兒防老,是責任。
最終母親還是輪流居住養老,只是在母親第三次輪到我家三月,她問我能否不走了。
最愛兒子,房子、存款,以及一生母愛都給了兒子,卻讓不被憐惜的女兒兜底養老!
來自52歲吳娟阿姨的自述,現實無奈,又身不由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