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妾室除傳宗接代職責外,還有另一重要作用?如今卻為男人不齒

2024-10-08     花峰婉     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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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妾室除傳宗接代職責外,還有另一重要作用?如今卻為男人不齒

最早出現「三妻四妾」是在《金瓶梅》中:「至如三妻四妾,買笑言歡,又當別論。」

漸漸這個詞語也在清朝的話本和戲劇中傳播,所以就被民間使用了。

不過三妻四妾的故事可以追溯到春秋的齊靈公身上,當時齊靈公一直都不知道該選誰做皇后,三個女子他很難抉擇。

麗人當前,他心中想,如果三個人都要就好了。

後來這件事情被一個大臣聽到了,他就默默的記錄了下來。

不管這個齊靈公是不是真的娶了三位皇后,反正「妾室」這一角色,始終伴隨著古代封建社會的發展。

男權至高無上,而女性被視為附屬物,而小妾作為男性權力的象徵之一,是家庭社交和權力的象徵,是家中人口興旺的一種標誌。

她們所起到的作用無非兩點:

一是讓內院顯得人多有排面,服侍正妻起居,照料夫君生活,像個尊貴點的丫頭;

二就是多生孩子,為家中綿延後嗣,說難聽點,就是一個生育機器。

妾室存在的意義往往與男性的慾望緊密相連,這就導致她們當中的大多數人都沒有人權,只是一個家庭、或者說是另一種性別的服務產品。

在封建王朝嚴格的等級制度下,妾室的地位極其低下,她們的生活充滿了艱辛和不公,被生活生活推到了最邊緣。

妾室能夠出現的根本原因,還是基於當時女性地位卑微的社會大環境。

在氏族社會向階級社會過渡的過程中,私有制和父權制逐漸確立,男性地位遠高於女性;

但當時人群多數是以家庭為單位抱團生存,男性想要保證家族勢力權益的爭鬥勝利,想要世代繁衍「遞萬世為君」就需要擁有婚姻,生育出足夠的人口來充實權力。

他們在妻子的選擇上要求是良配——中式婚姻歷來講究「門當戶對」,在古代社會更是如此。

古代貴族男子娶妻,絕大多數不是「自由戀愛」,而是考慮身份、地位、權力等的聯合,一定程度上說,兩者之間是平等的。

婚後男方主外,承擔著家族權勢的責任;女方主內,負責家庭日常生活周轉,同時需要生育後代,為家族增添人口。

不過在真正意義上的一夫一妻制度里,正妻雖然地位尊貴,但畢竟只有一人,基本難以滿足大家世族的後嗣繁衍要求。

加上正妻需要處理家中瑣事諸多,對丈夫的日常照料難免疏漏。

這就需要另一個角色,既有繁衍後嗣的能力,又能滿足男性的生理需求,身份地位還不能越過高貴名門出身的正妻——

妾室應運而生。

最初,妾室的身份是陪嫁丫鬟,被稱為"滕妾"。

先秦時期,媵妾制是一種陪嫁制度,當諸侯王娶妻時,正妻出嫁時就會帶著她母家的未婚女子作為陪嫁,或是侄女或是姊妹,也會從其他再邀請同姓的女子作為陪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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