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妾室除傳宗接代職責外,還有另一重要作用?如今卻為男人不齒

2024-10-08     花峰婉     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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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法在現代人的思維中,是很不能被接受的:一個成年人被隨意買賣轉贈,毫無人權可言;

但這種行為在封建社會中的上流社會並不罕見,當時的妾室在很多人眼中只是一種可隨意處置的"物品"。

南唐時期的司空孫晟,就有過「肉屏風」的行為,他讓小妾們拉手形成一個人做的牆來為他抵擋寒冷的東風,除了這個還有給他當椅子的,當茶几的,在他的眼裡小妾根本不是人,和「工具」沒有什麼區別。

《水滸傳》中也曾寫到,當時張三和婆惜如膠似漆,街上的人都知道了,宋江半信不信,被問到時自己先說,「又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

此書中的閻婆惜就是宋江買來的妾,並不是他的正妻,一個妾室就如同家裡的一個擺設器具,只要能滿足主人的使用要求,又有誰會額外在意她們呢?

既然為人妾室要受如此屈辱,為何女性不去嫁人做正頭娘子,而要做人妾室呢?

其實不僅是妾室,整個女性群體的人生軌跡都已被父權社會生生劃定,她們的命運可稱得上消耗品。

和「娶妻」不同,妾室進門通常被稱為「納」,因為她們身份地位十分低下,平時的主要職責就是照顧正妻的日常起居,並在必要時代替正妻與丈夫同房。

說難聽點就是「陪睡」「生娃」「伺候人」,所以「妾」的出身講究不大,沒有那麼多的說法。

少數「貴妾」是父兄為了討好上級或建立政治聯盟,將女兒妹妹或自己的妾室送給對方。

秦朝時期,呂不韋就將自己的愛妾趙姬送給了質子嬴異人,隨後趙姬誕下嬴政,也就是後來一統六國的秦始皇,而趙姬也成為皇太后,盡享榮華富貴;

但大多數為人妾室的女子,一生的軌跡都都與貧困和權力交易有關——部分妾室是因為家庭男性犯罪,跟著一起遭殃流放,原本的千金小姐為活命也只能屈身做妾;

其餘的大部分妾室都是出身貧寒,有的是自幼喪父母,有的是家庭難以存活,於是她們就被當成一件物品買賣出去,為家庭增加價值——

《紅樓夢》里,襲人就是因為「當日原是你們沒飯吃,就剩我還值幾兩銀子,若不叫你們賣,沒有個看著老子娘餓死的理」,被母親和兄長賣進了賈府。

當然襲人最初進賈府是做丫鬟,和妾室還不一樣:

從社會地位層面來說,自然是做粗活丫鬟更為卑微,但從人性視角,為人妾室的苦楚更是無盡深淵:

封建社會,妻是合法婚姻的受益者,是丈夫的合法配偶,有合法的社會地位和法律地位。

但對於妾室來說,她們不但沒有正妻那樣的婚禮儀式,也得不到法律的任何保障,不能參與家庭事務,沒有繼承和財產權利,在家庭中沒有任何地位。

——她們的身份本就是一場買賣交易換來的。

這場買賣買斷了妾室們的尊嚴與自由,也買斷了她們的所有人權。

妾室雖然聽著比「丫鬟」好聽點,但身份地位和丫鬟也不差什麼,最多只能算半個主子,身份不尷不尬,既要滿足男主人的生活瑣事和性慾要求,也要服侍女主人的日常起居。

封建社會中的妻妾關係,並不是影視劇中那樣和睦的「姐妹情深」或者「你死我活」,而是更像公司上下級關係:

正妻的實際權力很大,掌管著家中的財政大權,實際上是家中後院的「大老闆」。

正妻有權決定妾室的去留,甚至有權決定妾室的生死;

碰上性情和順的正妻,妾室的日子也許能輕鬆些,若像尤二姐那般攤上了王熙鳳,那未來的日子想必是難以煎熬。

對於妾室來說,唯一的生存意義,也可以說唯一的生存籌碼,就是生下孩子,完成自己為家族繁衍後嗣的生育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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