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城裡人,跟老公都是正式單位的員工。
結婚那年,正好趕上計劃生育,因此只生了女兒一個孩子,往後的二三十年里,也沒再想過要二胎的事情。
我們把全部的心血傾注在了女兒身上,而她也沒有辜負我們的期望,從小就聽話懂事不說,學習成績還很好。
到了高三的時候,她憑藉優異的成績直接被保送進了名牌大學。
知道這件事情的親戚朋友都誇我們老兩口有福氣,還說將來女兒找個金龜婿,我們就能安安心心的享受晚年生活了。
聽了這話,我們心裡美滋滋的,也動了這個念頭。
然而天不遂人願,女兒非但沒有找到一個金龜婿,反而找了一個農村出身的窮小子!她和那個小伙兒是大學同學,兩人在聚會上一見鍾情,談了將近四年的戀愛。
我和老伴兒知道這件事情後心都碎了,考慮到女兒將來的幸福,我們說什麼都不同意這門婚事。
可是當她哭哭啼啼的拿出孕檢報告時,我和老伴兒妥協了,最終只能心不甘情不願的交出戶口本,讓他們去民政局登記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