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他們從一開始就說不能接受我的兒子,我連相親都不去。現在的問題是,相親的時候說能接受,戀愛的時候也沒問題,甚至在商定結婚事宜的時候,他們都沒說我的孩子是問題,婚期商量好了,準備登記結婚了,說不能接受我的兒子,讓我放棄撫養權,還打著為我好的名義,這讓我感覺像吃了蒼蠅一樣難受。
對此,網友有話說:
「這種情況沒必要再結婚了,男方想白嫖,挺沒意思的,請柬發出去能怎樣,結婚了還能離呢,男方母親不是好相處的,結了早晚還得離,另外前夫不給撫養費告他,沒工作不是還有房子,即使不給也要證明他欠你的」
「你把收人家的錢財和東西都退了這婚肯定能退掉,是你捨不得吧?」
「不能嫁,千萬不能,這家庭是有意欺負你,看不岀來嗎?這婆婆太自私了,不讓你帶兒子,他家二孩子,還要你一心一意,一開始有二孩子的就不應該考慮,還不讓退婚,你嫁過去也沒好日子過,只要你決心退婚,沒有誰敢動你,現在是法制社會」
「只要還沒登記,這婚有什麼退不得?男方媽再不同意,決定權又不在她那兒,猶豫為難個啥?」
「你也是,有房子住,有工作,還有兒子結什麼婚呀自己一個人把孩子養大多好」
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