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未婚夫說了,可以不結婚,他們家覺得不合適的話分手也行,我也希望他能像他母親說的那樣,在公司能找個比我年輕的,漂亮的,還不帶孩子的小護士。未婚夫說小護士不是過日子的,沒有哪個未婚的進門想要當後媽,二婚找二婚就是因為對方能接受自己的孩子。
道理都清楚,但他拗不過他媽媽,說他媽媽年紀大了,不能刺激。
現在的情況是,我提分手我未婚夫不同意,他覺得我方方面面都好。退婚他母親也不同意,說喜帖都發下去了,說她親戚朋友都知道他兒子要跟我再婚了,退了沒法交代。但他們這個樣子,我覺得即便我跟他再婚了,日後肯定也會有矛盾。
都是成年人,我也不想跟他們家鬧啊,我就希望好聚好散。另外,戀愛的一年多時間裡我也沒花他什麼錢,吃飯看電影都是他請一次,我請一次,一共也沒幾回。他送我花,我也會回贈禮物給他。我的原則是,在真正登記結婚之前,不占對方的便宜,不落什麼口實,畢竟年紀大了,被人說這說那的也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