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要這樣為難一個那麼信任和深愛你的人呢?難道說,看我失魂落魄,看我百爪撓心,你竟會感覺心動,有被爽到?
我真的不理解抱著這種心態的人是怎麼想的。
勢要把原本平靜的日子攪得風起雲湧,讓好不容易才排除掉萬難相守在一起的兩個人變成怨偶,最後還將髒水潑到對方身上,以彰顯自己多麼無辜。
這哪裡是相愛,這分明是蓄意謀殺。
愛人要講良心的,如果從一而終相愛到底很難,那至少也試著做個好人吧。至少不要惡意揣度,不要妄下定論,不要盲目給對方打標籤。
或者,就算是要這樣,也至少讓對方知道。
別把愛你的人蒙在鼓裡,還讓ta承擔所有ta自己都不知道的罪責。
這不是愛,這是凌遲判決。
永遠不要當愛情里的劊子手,殺敵一萬自毀八千。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