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更讓人意外的是,當前妻出庭時,卻不僅一點也不慌張,還一口反駁了張男的說詞,強調這一切都是前夫的陰謀詭計,「認為前夫早就知道兒子非親生,所以「先扶養再反告,藉此讓她放棄房產…」
而如今法院的判決結果也供於出爐,法官首先認定,張先生要求前妻歸還扶養費一事沒有問題,但房產的分配卻要重新規劃,「當時前妻因大兒子由張男扶養,而放棄分配房產,如今房產因大兒子非張男所生,確有重新分配的必要!」最終宣判前妻可分到約30%房產,加上大兒子扶養費50%,扣除代償還房屋的人民幣45萬元貸款(約新台幣194萬元),判李女可得人民幣16萬元(約新台幣69萬元)賠償。
大家怎麼看呢?
覺得這樣的判決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