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吧。」我低聲說道。
我的這十年里,消耗了太多的心力,只覺得身心疲憊,不想再開啟下一段感情。
人生大好年華,我還有事業要發展。
暑期檔所有上線的電影,只有我參演的影片突出重圍。
票房遠遠超過譚笛。
那一瞬間,我緊張的心放下來。
毫無意外地,我提名了金鐘獎。
在頒獎那一天,我挽著同組男演員的胳膊,看到方辭禮。
我路過他的時候,聽見他低聲說道:「沒問題的。」
許是這句話,讓我將心漸漸放下來。
或許是方辭禮從沒讓我失望過,我看到他就覺得放心。
在主持人說,最佳女主角是我的時候,我一下子慌了神。
我強裝鎮定地站起身,緩緩走上台,頒獎嘉賓將獎盃遞到我的手上。
那一瞬間,我的眼淚滑落,擦掉又流。
我等了十年的獎,終於到我手裡了。
離開的時候,方辭禮在場外等我。
他將手遞給我,跟我說:「你看,我就知道你能行吧。」
我將手遞給他,他帶著我離開現場。
又給我買了一塊蛋糕,帶我去了遊樂場。
抬頭看,煙花在我的頭頂緩緩綻放。
方辭禮在我耳邊說:「就像今晚的你一樣。」 在這一瞬間,我的眼淚又再次忍不住地滑落。
三十一歲,我終於等到了這一刻。
我回去後,日子照常過著。
拍完电影後的譚笛,就像是消失了一樣。
再也沒接任何戲。
直到新電影首映的時候才見到她。
散場時,她朝著我走過來,跟我說:「林景初生病了。」
「哦。」我如此回應。
助理遞了一瓶水給我,我仰頭喝了一口,示意她繼續講。
可她就直勾勾看著我,半晌才說:「是癌。」
我一瞬間怔住,不可置信地看向她。
「他想見你最後一面,我求你去看看他。」
她的眼淚從眼眶中滑落,那雙通紅的眸,似乎在告訴我,她愛林景初。
我看著她的背影,無措地站在原地。
直到方辭禮走過來,他把我擁進懷裡,將我帶上車。
路上車水馬龍,還是跟往常一樣,並沒什麼不同。
原來,這個世界沒了誰,都會照樣過。
車停在醫院裡,我偏頭看向方辭禮。
聽見他說:「去見見他吧,我在外面等你。」
我下車,譚笛將我帶入病房。
他躺在床上,插著管子,儀器在吱吱作響。
不過才兩年的時間而已,他已經骨瘦如柴。
我不敢想,他怎麼就變成了這樣。
我蹲在他的床下,望著他,講不出一句話。
譚笛看著林景初,倏地落淚,她說:「你去山區的時候他查出來的,當時癌細胞 已經擴散了,所以他才不顧一切地衝過去見你,他說他怕死了就見不到你了。」
所以我時不時地感覺身後有人跟著,其實是林景初。 可他做的一切都不能抹去。
我也不會原諒他。
我攥著林景初的手,輕聲說道:「林景初,我不會原諒你的,你不能死知不知道。
林景初睜著眼,望著我,囁嚅著嘴唇,說:「對不起。」 一句又一句。
「林景初,你死了我也不會原諒你的,你死了也不會——」
我的眼淚滑落,聲線倏地提高。
他淺淺地笑了,還是像以往那般的虛偽。
只是這一次,他笑過之後閉上了眼,心也不跳了。
人是沒辦法和死人較勁的。 我不能不原諒他。
在辦完林景初的後事後,譚笛要走了,她說要徹底離開北城。 離開的時候,方辭禮帶著我去送她。
她說:「程書音,我們較量了這麼多年,毫無意義。」
既然沒有意義,又何必有較量。
林景初,你為什麼那麼愛譚笛啊?
這輩子我已經沒有機會去得到答案了。
12
從林景初離世後,我放慢腳步。
儘量地去感受生活。
人生里不能只有工作,也不能沒有工作。
在我三十五歲這一年,方辭禮來給我過生日。
他帶著我跑出去,走在大街小巷,像一對普通戀人。
街上的萬千人之中,有他,也有我。
在回去的路上,他倏地掏出戒指,直勾勾地看著我,卻一句話也不說。
良久才有一句:「嫁給我好不好?」
「好啊。」我如此答。
人生在世,一切都是試錯。
如果錯了,那我們從頭再來就好。
番外:方辭禮篇
我出生在山區。
媽媽有精神病,爸爸在我十歲那年就去世了。
原以為這些高山我永遠都翻不過去。
直到音音媽媽來我們這裡搞慈善,投了一大筆錢建了小學。
她給每一個孩子上學的機會。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程書音。
那時,她只有五歲。
她不嫌棄地握住我的手,甜甜地喊我:「哥哥,」
她給我介紹外面的世界。
在她的話里,那些都很美好,都帶有萬千的善意。
我發誓,一定要考出去。
一定要親眼去看看,那個繁華的世界長什麼樣子。 後來,她媽媽離世了。
但那所小學的資助,並沒有停止。
小學畢業後,我得到一筆資助。
是一個慈善機構
我艱難地翻過一座又一座的高山。 以出色的成績,考到北城上大學。
初到北城,去超市買東西的時候,店員冤枉我偷東西。
我不停地解釋沒有,把東西放到了貨架上,只是什麼東西都沒買。
可他們不聽,要過來搜身。
我無措地站在原地,急著打轉。
不知道應該怎麼解釋,他們才肯相信。
那時候的我,還不知道什麼是監控。
直到一個聲音從我耳邊響起:「店裡沒監控嗎?」
查了監控之後,店員才說是冤枉了我,要放我走。
她卻拉住我,看向那個人:「一句冤枉就可以了嗎?難道不應該道歉嗎?」
聲音擲地有聲,不卑不亢。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成年後的程書音。
我盯著她的背影,心裡有一顆種子在慢慢發芽。
發誓以後一定要出人頭地,在這個城市立足。
我借了助學貸款,在食堂兼職,也會去外面兼職。
撐過了大學時期。
我以優異的成績畢業,在電影院看到程書音的時候,我想靠近她。
誤打誤撞去了LT。
那時候的公司剛起步,沒有多少人。
林景初讓我帶的第一個藝人,是譚笛。
說是我帶,其實不如說是他自己。
而我只打打下手,做的都是助理的工作。
林景初對譚笛的確好。
將一切好的資源優先給她。
跟她工作的那一年,我漸漸熟悉這份工作,她的出名速度很快,慢慢地,我的名聲 也漸漸打了出來。
那時候,我在公司里看見程書音都不敢靠近。
她是大明星,而我只是個小助理。
好景不長,譚笛要去結婚了。
有人找到我,問我要不要合夥開一家經紀公司。
他出錢,我出人,我答應了。
我想走到程書音的身邊。
但她成了林景初的戀人。
很多時候,我只能偷偷看她一眼,看到她好,就好了。
我用了近十年的時間,慢慢走到她的身邊,才有資格跟她說話。
有時候我在想,她那麼好,林景初為什麼不愛她,還要傷害她。
我不懂,而且永遠都不會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