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發現停在樓下的車不見了。
13
我和李明輝把整個小區的地面車位都找了一遍。
確定車不見後。
我們直接報警。
警察來了調取監控。
我們一眼就認出開車的是大姑姐的丈夫曹旺。
而且他是用車鑰匙開走的。
警察很快控制了他。
曹旺交代車鑰匙是丈母娘給他的。
本來他把車還回來,我們可以不追究。
但他前天晚上前腳把車開走,後腳就把車賣了。
「我一個大老爺們,怎麼能開紅車呢?
「況且車還這麼小。
「我就尋思著把車賣了,換個黑色的。」
曹旺一口咬定是丈母娘把車給他的。
大姑姐來我們家商量對策。
婆婆開始裝糊塗:
「哎呀,我就是把車借他開開。
「誰知道他還能把車賣了去呀?」
「媽,你之前可不是這麼說的!」大姑姐也喊冤。
她妄圖把責任推到婆婆身上:「你說讓我們把車開去賣了。
「鑰匙也是你給我們的。
「不然曹旺怎麼拿得到鑰匙?」
車鑰匙只有兩把。
我一把,李明輝一把。
丟的是李明輝那把。
到警局錄口供的時候,婆婆承認鑰匙是她拿的。
但到底是怕坐牢,只說把車借給女婿開。
大姑姐也認清楚形勢。
錄口供的時候只說什麼都不知情。
最後曹旺被刑拘。
他偷車賣車,事實清楚。
立案後會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14
從警局出來已經很晚了。
我們的車辦完手續可以直接開回家。
大姑姐不肯坐我們的車,自己打車走了。
李明輝開車,我坐在副駕。
婆婆一個人坐在後排罵:
「你們怎麼這麼狠心啊?
「都是一家人,有什麼事情不能說清楚?
「你們這樣讓麗麗怎麼辦?
「曹旺進去了,對你們有什麼好處?
「可憐我女兒啊……
「天殺的,你們手足相殘。
「可是要挨千刀的!」
前世,我和李明輝葬身火海。
活活被燒死的感受,可比挨千刀慘烈百倍千倍。
而我婆婆,也是被她女兒燒死的。
我聽不下去,「媽,姐夫把我們的車都賣了。
「他有把我們當一家人嗎?」
「他急著用錢,一時糊塗把車抵押了。
「等有錢就會把車贖回來的。
「再說,車不是已經拿回來了嗎?」婆婆還幫偷車賊解釋。
「車行的人說姐夫是賣,不是抵押。」
「都一個意思!」婆婆簡直無理取鬧。
「浪子回頭金不換,你們連一個改正的機會都不給他!
「你們不是人啊,你們沒有心啊……
「我怎麼生了你這種白眼狼?」
婆婆突然上手勒住李明輝的脖子。
李明輝急忙踩剎車。
「啊!」婆婆沒有系安全帶,因為慣性往前撞。
她腦袋撞到駕駛座的椅背,整個人像攤爛肉栽倒在地墊上。
李明輝摸了摸被婆婆掐紫的脖子,關切地看向我:
「萍萍,你沒事吧?」
「我沒事。」我系了安全帶,並沒有受到實質性的傷害。
李明輝只是看了眼後視鏡,甚至都沒有回頭看一眼婆婆。
幸虧晚上車少,不然造成車輛碰撞就危險了。
李明輝啟動車子繼續行駛。
婆婆躺在地墊上緩過勁後哎呦哎呦叫喚。
見我們都沒有搭理她,就慢慢安靜下來了。
最後自己爬起來在位置上坐好。
15
到家後,婆婆又像是沒事人一樣。
她簡單洗漱後就回臥室睡了。
折騰了一天,我和李明輝也洗洗睡下了。
半夜,我被煙霧嗆醒。
我連忙推李明輝,「快醒醒。」
李明輝醒來去開門。
外面客廳火光沖天,濃煙滾滾。
婆婆全身著火倒在地上,「救我……」
和前世一樣的場景。
熊熊火焰猶如開啟的地獄之門。
李明輝快速從床底拿出一個滅火器,對著婆婆一陣噴。
婆婆身上的火滅了後,李明輝把她拽到我們臥室內。
他拎著滅火器衝出臥室,對著火勢最旺的客廳滅火。
明明離入戶門只有幾米的距離。
但火勢旺得根本走不過去,地上一片油光火海。
像是被倒了汽油。
鋼製的入戶門燒得發紅。
一瓶滅火器用完也沒有開闢出逃生通道。
李明輝扔了滅火器,回ƭŭₚ身把臥室的門關上。
他從柜子里拿出我們提前預備的鉗子和逃生繩。
重生後,我們無數次半夜驚醒。
只怕前世的悲劇重現。
所以李明輝買了滅火器和各種逃生設備藏在房間裡。
我們原本准ẗû₎備在前世的大火前換房子,逃離這夢魘。
沒想到,這一世的大火提前了。
李明輝麻利地剪開陽台的防盜窗。
形成一個可以容納成年人通過的出口。
被燒得掉皮的婆婆原本萎靡地躲在陽台。
看到逃生口,連滾帶爬地撲過來:「讓我先逃。」
李明輝推開她:「萍萍,你先走。」
逃生繩有好幾條,我建議:「我們一起走。」
李明輝把繩子一頭綁在他身上,另一頭綁在我身上。
他堅定地說:「我不會讓你出事的。」
16
我們家在五樓。
不算矮也不算太高。
李明輝先在防盜窗上綁了一條逃生繩。
繩子有 20 米長,另一頭夠到地面。
他手上拽著綁在我身上的繩子。
讓我沿著綁在防盜窗上的繩子慢慢往下爬。
家裡著火後,樓下聚集了逃生的鄰居。
他們也在下面接應我。
等我安全落地後,李明輝才把婆婆放下來。
婆婆全身嚴重燒傷,血肉模糊的手根本抓不住繩子。
她吊在半空中嚎叫,全靠李明輝在上面硬拉著。
「兒啊,你不能鬆手啊……
「媽的命都在你手裡啊……
「你可千萬要救我啊!」
我在樓下看得膽戰心驚。
李明輝半個身體都探出窗外。
房子裡面濃煙滾滾,快速將他吞沒。
等婆婆終於落地後,我大喊:
「明輝,你快下來!」
李明輝這才抓著ṭú⁼繩子從煙霧瀰漫的陽台爬下來。
我抱著他泣不成聲。
李明輝抱著我哄,「不怕不怕,我沒事。」
我只是嗆了幾口濃煙,毫髮無傷。
李明輝被煙燻得渾身滾燙。
我仔細檢查,確定他沒有嚴重燙傷才鬆了一口氣。
婆婆就沒那麼好過了。
救護車把我們送到醫院。
婆婆全身 90% 燒傷,其中Ⅱ度和Ⅲ度燒傷面積超過 30%。
醫院直接下達了病危通知書。
並讓我們先準備 50 萬醫藥費。
燒傷病人雖然傷勢嚴重,但人往往是神志清醒的。
婆婆臉都燒焦了,全身紗布綁成了木乃伊。
她的求生意識非常強烈:「小輝,萍萍,你們一定要救媽啊!」
我為難道:「媽,我們剛買了車,卡上連 1 萬塊都沒有。」
「你們賣車啊!」
「車才能賣多少錢?醫生說要 50 萬。」
「那你們賣房子啊!」
「房子都燒完了,賣給誰?」
婆婆躊躇再三,終於咬牙說:「媽銀行還有 50 萬。」
其實我和李明輝都猜測這筆錢不在了。
但婆婆很篤定大姑姐只是幫她理財,並不會動她的本錢。
她把銀行和密碼告訴我們。
我們在醫院和警局的幫助下,開具了證明材料去銀行。
被告知錢在一年前就被人分批全取走了。
取款人是李明麗。
同時,警察在調取了小區監控後鎖定縱火者是大姑姐李明麗。
因為曹旺被抓,她懷恨在心。
大姑姐有我家的鑰匙。
她在客廳倒了一桶汽油,走到外面關上入戶門。
甚至怕我們逃出來,她還往鎖芯里倒了 502 膠水。
最後才通過底下的門縫引燃。
警方在火車站抓住企圖逃跑的大姑姐。
我們通過警察問她婆婆的 50 萬存款在哪。
她說全被曹旺賭錢輸完了。
原來他們兩人早就債台高築,連房子都抵押了出去。
前世用婆婆的 50 萬買房估計也全都是謊話。
現在沒有錢做救命的植皮手術。
婆婆只能在醫院維持著基礎治療等死。
她在醫院哀嚎了整整十天才終於咽氣。
17
剛辦理完婆婆的喪事,我們接到隔壁市派出所的電話。
說找到李明輝的家人了。
並告知我們李明輝不是被遺棄的。
他是被人偷走的。
當年李明輝的親生父母有報警立案。
怕李明輝不相信,對方還給我們發來了當年的立案通知書照片。
發黃的紙張上清楚地記錄著李明輝丟失的時間。
正是他現在的生日。
而他的原名叫宋君康。
寓意平安健康。
承載著父母深沉的牽掛和無盡的守候。
在徵得李明輝的同意後。
當天他的親哥帶著父母驅車趕來相認。
地點定在我們轄區的派出所。
因為車和火災的事,我們來過很多次。
之前的每一次,李明輝都擋在我面前保護著我。
他是我最堅實的靠山。
但這一次,他握著我的手心全都是冷汗。
「萍萍,你說,應該不會更糟的吧?」
我安慰他:「他們堅持不懈地找了你那麼多年,一定很愛你。」
我們坐在等候室里,兩人依偎在一起。
「萍萍,以前我不知道什麼是沒有條件的愛。
「我只有不斷地討好他們,他們才給我一個好臉色。
「跟你在一起,我好像才感受到什麼是家人。
「前世是我太愚孝,害你吃了那麼多的苦。」
我明白李明輝因為從小不被家人疼愛。
他極度缺愛。
所以他一味地滿足婆婆和大姑姐的過分要求。
也只不過是想獲得她們的認可而已。
我握住李明輝的手:「這一世他們都得到了報應。」
18
沒多久,李明輝真正的家人就趕到了。
一對面目慈祥的老人抱住李明輝嚎啕大哭。
「康康,我的兒啊……」
李明輝的親哥宋君健站在一旁抹眼淚。
他另一隻手搭著李明輝的肩膀,仿佛怕弟弟又丟了。
兄弟倆九分相似,簡直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
等老人情緒穩定後,工作人員讓他們坐下來談。
兩位老人一左一右守在李明輝身邊。
拉著他的手說起當年李明輝丟失的情況。
當時計劃生育查得嚴。
本來生下宋君健就準備要二胎了。
沒想到意外懷上李明輝,又捨不得打掉。
夫妻倆就去外地打工,在出租房偷偷生下李明輝。
一時不察,還沒滿月的李明輝被隔壁不知名的租客抱走。
當年沒有監控,租客也沒有任何登記信息。
報警後石沉大海。
但宋家一直沒有放棄尋找小兒子。
這才等來了一家人的團聚。
李明輝的爸爸拿出一個卡遞給李明輝:
「這是這些年給你哥花過的錢。Ţú⁾
「我們每給他花一筆,就給你存一筆。
「再難的時候都沒有想過動這筆錢。
「就是為等找到你那天。
「把這些都給你。」
李明輝哭著搖頭,「你們自己留著。」
李明輝的媽媽把卡塞在他手裡:
「康康,爸爸媽媽知道你一定吃了很多苦。
「我們不在你身邊。
「虧欠你太多太多了。
「我們這輩子唯一的盼頭就是把這張卡拿給你。
「媽媽知道他們對你不好。
「可憐的孩子啊,娶媳婦的時候爸爸媽媽都不在你身邊。
「給你哥娶媳婦花的錢。
「這幾年我們剛好攢夠一樣多的錢存進卡里。
「你就找到了。
「一定是老天可憐我們。
「幫助我們完成心愿。
「我跟老頭子死而無憾了。」
「媽,你不要這麼說……」李明輝淚流滿面。
「這錢你們自己養老用。
「以後我也一定會為你們盡孝。」
李明輝媽媽連連擺手,「養老有你哥呢。
「我們都沒養你小,怎麼能讓你養我們老呢?」
宋君健拍拍李明輝的肩膀,「你就收著吧。
「不然爸爸媽媽晚上都睡不著。」
李明輝把卡放在我手裡,「這是我媳婦,梁萍。」
親婆婆拉起我的手,溫柔地合攏我的手掌讓我拿著卡。
「對,兒媳婦收著。」她回頭問:「你們誰帶錢了?
「我忘記給兒媳婦準備見面禮了!」
19
半年後,法院宣判:
曹旺犯盜竊罪,數額巨大,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李明麗犯縱火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判處無期徒刑。
房子內部全部燒毀,所幸沒有對整幢樓的房屋結構造成影響。
滅火的過程中,樓上樓下的鄰居家裡都泡了水。
我們積極賠償了鄰居的損失。
等一切塵埃落定。
我們接受公婆的建議,辭職搬去他們所在的城市居住。
李明輝也改回了原名宋君康。
我們順利找到新工作,重新開始生活。
一年後,我懷孕生下女兒。
取名宋和寧,寓意祥和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