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侄女呱呱墜地時。
我媽笑著對嫂子說:「兒女雙全,以後小老二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妹妹咯,就像我們家鳳舞一樣。」
說著,她還轉頭問我:「鳳舞,你說是不是?」
兄妹之間的關係。
就像一碗夾生的米飯。
這碗夾生的飯我吃了十幾年。
終於在二十六歲的這年。
我掀了飯碗。
然後平靜地對我媽說:「我並不覺得幸福,因為我從來就不想當這個妹妹。」
1
我的話一出口。
病房裡所有人都愣了一秒。
媽媽臉上閃過一絲尷尬,岔開話題。
「你不是給你小侄女買了金鎖嗎,現在拿出來給她戴上吧。」
嫂子生產前一周。
媽媽拿出和三年前一樣的說辭。
「剛出生的小孩子體弱,老一輩都說只要當姑姑或者叔叔的給買個金鎖,就能保平安。」
在她殷切的眼神中。
我說:「沒買。」
媽媽的臉一下就沉下來了。
顧著病房裡人多。
她只是瞪了我一眼。
而後討好地對我嫂子說:
「鳳舞這孩子就是忘性大,等小寶滿月禮她肯定買。」
不等我嫂子回答。
我先開口:「我不會買,現在不會,以後也不會。」
嫂子的臉色有些難看。
這時,我哥江龍飛坐不住了。
陰陽怪氣地對媽媽說道:「我哪敢奢求讓某些人給小寶買金鎖,不找我伸手要錢就不錯了。」
江龍飛說的是我上大學時。
他給我生活費的事情。
一提到這個,媽媽更加理直氣壯。
開始數落我的不是。
「當初要不是你哥,你能安安穩穩地讀大學,能找到這麼好一個工作嗎?」
「你享受了這麼多,給你侄女買個金鎖都摳摳搜搜,說出去也不怕人笑話!」
媽媽的指責聲不大。
但每一句我都聽得很清楚。
清楚到連帶著曾經的記憶也被牽扯出來。
2
我和江龍飛相差六歲。
沒有電視劇里的那種兄妹和睦。
江龍飛恨我恨得要死。
一兩歲的時候。
他會趁爸媽不注意。
故意往我嘴裡塞很多米飯,想噎死我。
大一點後,他就開始指使我做各種事情。
不合心意的打罵。
幹壞事後的黑鍋。
對我而言都是家常便飯。
我向爸媽告狀,爸媽也永遠只是口頭上教訓江龍飛。
「你是哥哥,讓著點妹妹。」
沒有任何威脅的一句話。
只會換來江龍飛變本加厲的欺負。
真正讓我意識到江龍飛討厭我,是七歲那年的故意遺棄。
那是媽媽第一次帶我去縣城。
外公生病,媽媽帶著我和江龍飛去看他。
恰逢遇到舅舅和小姨在爭論外公去世後的財產分割問題。
媽媽不想讓我們聽見這些。
所以給了江龍飛五十元。
讓他在醫院附近找個飯館帶我吃飯。
十三歲的江龍飛在縣城讀初中。
沒有人比他更清楚縣城車站的大巴車都開向哪裡。
他花了二十四元,買了兩張去市裡的車票。
然後在臨開車的前五分鐘。
偷偷從大巴車的後門溜走了。
那是他第一次和顏悅色地對我說話。
他說:「江鳳舞,別再來打攪我的人生。」
不過很遺憾。
江龍飛想遺棄我的算盤落空了。
眼尖的司機在開車的前一秒發現了形單影隻的我。
最終他們將我帶下了車。
我在車站等了一整天。
又在派出所睡了一晚上。
直到第二天早上,我才被匆匆趕來的媽媽接到。
從媽媽和警察爭辯的口中。
我第一次接觸到「遺棄」這個詞。
「這位女士,我們也只是推測,您情緒不要這麼激動。」
「不激動?你們汙衊我兒子遺棄我女兒,還叫我不要這麼激動?」
「他們倆是親兄妹!哥哥平時最疼妹妹,怎麼可能會遺棄?!」
「您可以問下您女兒,這些都是我們通過詢問車站工作人員得出的猜測。」
「她才七歲,誰知道這一晚上你們有沒有引導她胡說八道,冤枉她哥哥!」
最終,警察爭不過我媽媽。
皺著眉頭讓我們離開了派出所。
「好了。」
媽媽將我的手放到江龍飛手上。
「就是個小誤會,你們兩兄妹別因為外人的話傷了和氣。」
我抬起頭,恰好對上了江龍飛還沒有收起來的眼神。
那個眼神,就像是看自己怎麼丟也丟不掉的垃圾一樣。
嫌棄中帶著一絲憎惡。
讓我記了二十年。
3
察覺到江龍飛討厭我後。
我感覺自己仿佛像是一夜之間長大了一樣。
我不再執著於去討好他。
能避就避,能不和他搶就不搶。
就這麼忍氣吞聲地過了兩年。
我的人生出現了轉機。
或許說是江龍飛的人生出現轉機,要更恰當一點。
十五歲的江龍飛進入了青春期,性格變得越來越叛逆。
打架鬥毆,逃學去網吧。
這些都是家常便飯。
爸爸在外工作。
媽媽對江龍飛的管教越來越力不從心。
眼見著他的成績一落千丈。
老師上門拜訪了一次又一次。
在離中考還剩最後三個月時。
江龍飛表示自己不讀書了。
要和他所謂的大哥外出闖社會。
媽媽氣暈了好幾次,爸爸也從外面趕回家。
他們苦口婆心地勸江龍飛讀書。
可江龍飛始終不鬆口。
甚至還寫下了保證書。
「我江龍飛自願放棄學業,以後無論發生什麼事,都由我自己一力承擔後果,我不會埋怨任何人,也不會讓任何人為我擦屁股。」
最終,在我生日的前一天。
江龍飛拿著從媽媽那裡軟磨硬泡「借」來的三千塊錢。
坐上了去往 H 市的大巴車。
這是我第一次過生日沒有雞蛋面。
也沒有江龍飛。
但在內心深處,我卑鄙地藏著一絲開心。
我以為自己再也不用過小心謹慎的日子。
可沒過多久。
爸媽以要管教江龍飛為由。
義無反顧地追著江龍飛去了 H 市。
至於我。
我聽見媽媽對爸爸說:
「就把鳳舞放你那幾個哥姐家唄,各帶一年。」
「當初我剛嫁給你的時候,可是幫他們各家各戶都帶過孩子,現在咱家有困難,他們難道要見死不救?」
「可鳳舞才九歲。」
「那又怎麼了,九歲也不小了,該懂事了,況且我們是出去掙錢供她讀書,又不是出去享福。」
就這樣,從九歲起。
我開始了長達六年的寄人籬下生活。
4
在別人家寄住,難免要看人臉色。
先是在姑姑家寄住。
姑姑的兒媳婦本來就和她不對付。
我住進去後更是明里暗裡說姑姑人都老了,還要多管閒事。
那個時候我沒有手機。
十天才能接到一次爸媽的電話。
我想和他們說自己過得不好。
可吃飽穿暖,也說不上來到底是哪裡過得不好。
他們讓我不要矯情。
於是我只好一次又一次地咽下想說的話。
再然後,我就像是被踢皮球一樣。
大伯、二姑、二伯、四叔、五叔。
每家一年的寄住。
拼湊出了我灰暗且自卑的青春期。
初三時,纏綿病榻好幾年的外公終於擺脫了病痛的折磨。
一場熱熱鬧鬧的喪事辦完。
外婆和我一樣。
也成了踢皮球的對象。
沒得到外公一分錢的小姨和舅舅。
說什麼也不願接手外婆。
兩人吵得不可開交。
「二哥讀的書最多,爸媽從小也最疼你,現在爸一走你就不管媽了,這不是忘恩負義嗎!」
「你好意思說我?你當初結婚爸媽給你陪嫁還少了!還有,當初你男人差點撞死人,要不是爸媽給你出了五萬,你現在日子能過這麼滋潤?我是白眼狼,你也好不到哪裡去!」
實在是吵不出個所以然。
兩人又把矛頭對準我媽。
「大姐也讀過書,陪嫁也不少,還是家裡老大,總得拿個主意吧?」
兩個人的戰場一下就變成了三個家庭的糾紛。
我和外婆坐在外公的遺像旁。
外婆在我印象里是一個沉默寡言的人。
一年和我說過的話屈指可數。
但此時,她卻突然開口對我說:
「鳳舞,要不要和我一起住?」
5
讓我和外婆一起住。
這算得上是一個皆大歡喜的安排。
三家人每個月給外婆五百作為生活費。
我爸媽多給一千,算是外婆照顧我的開銷。
和外婆一起住的那段時間。
算得上是我為數不多的幸福日子。
初三學習任務重。
外婆在學校附近租了一個小院子。
又和班主任申請了走讀。
每天早晚雷打不動地接送我。
早上五點現包的包子。
晚上十點還溫在鍋里的湯。
我維持了六年的黃豆芽體型。
外婆只用了一年就給養得紅潤又健康。
在外婆的照顧下,我考上了縣城裡唯一的重點高中。
爸爸媽媽很驕傲。
甚至還在親戚面前放言:
他們早就準備好了我讀大學的錢。
只要我能讀,讀到哪,他們供到哪。
那兩年,是我過得最幸福的兩年。
家裡日子越來越好,爸媽還在縣城買了一套房子。
江龍飛偶爾還會關心一下我的學業。
似乎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發展。
直到親戚們開始頻繁接到催債電話。
說江龍飛欠錢不還。
連外婆也接到了。
可大家問江龍飛時,他都支支吾吾地說是詐騙電話。
當法院的傳票送到爸媽手上時。
我們這才知道,這並不是詐騙。
江龍飛借了高利貸,欠了別人十幾萬。
媽媽天天哭。
爸爸也急得一夜白了頭。
就算東拼西湊地找親戚們借,也還差不少。
買完房子後,家裡唯一的錢就只有給我留著上大學的定期存款。
江龍飛跪在爸媽面前。
求他們拉他一把。
他一下又一下地扇自己耳光。
「我對不起爸媽,也對不起鳳舞,這錢就當是我找鳳舞借的,鳳舞以後上大學我來供。」
於是繼江龍飛十五歲那年給了媽媽一張保證書後。
在江龍飛二十三歲這年。
我也收到了一張保證書。
爸媽動用了為我存的大學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