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不自信地問大頭:「真的美貌嗎?」
大頭伸手把我的眼屎扣了下來:「要相信自己知道嗎,你是最美滴。」
我很感動,一把摟住他的脖子,險些勒死了他:「不愧是我親手養大的孫子!」
大頭原名叫張潤澤,確實是我親手養大的孩子。
4
一九六七年,南方鄉下農村,我俯身在一個上了吊的女孩身上。
那女孩叫張紅霞,二十歲,父母早亡,有個哥哥相依為命。
哥哥叫張紅兵,大她十歲,是個木匠。
兄妹倆從小吃盡了苦頭,張紅霞特別能幹,養雞喂豬,下地插秧,曬得一張臉又紅又糙。
因她手腳麻利,性格又好,早早地有媒人上門說親,是同村唯一的大學生趙家齊。
趙家齊才十七歲,還在上大學,長得眉清目秀,內斂老實。
之所以提親,說得好聽點是因為他娘李翠萍喜歡張紅霞。
說得難聽點是因為他家太窮,張紅霞能幹,哥哥又是村裡唯一的木匠,指望他們幫一把趙家齊。
為什麼幫呢,因為趙家齊年幼喪父,李翠萍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好不容易供他讀了大學,她這個當娘的不爭氣,去山地里采棉花摔了個半身不遂。
李翠萍躺床上無人照顧,趙家齊請了幾個月的假,最後實在沒辦法,給他娘說打算退學不念了。
李翠萍又哭又罵,打了他幾巴掌,嫌自己拖累了他,要喝農藥自殺。
母子倆鬧了好幾天。
那時候張紅霞家和他們家是鄰居,自從知道這個嬸子摔傷了不能動彈,時常過去幫忙照看。
趙家齊是大學生,握慣了筆的手又要做飯又要洗衣,有幾次李嬸子拉在了床上,一身屎尿,都是紅霞幫忙。
後來李翠萍和兒子一商量,托媒人上門說了親。
一舉兩得,如果張紅霞成了她們家的兒媳婦,趙家齊可以繼續去讀大學,李翠萍也有人照顧。
這樣的親事,哥哥張紅兵反對了。
他勸張紅霞不要犯傻,且不說後半生要一直照顧個癱瘓的婆婆,他們家一窮二白,吃苦受累守出個有本事的大學生也就罷了,萬一人家到時候出人頭地嫌棄她呢。
哥哥的勸她聽不進去,少年眉清目秀,與村裡那些粗糙小伙子都不同,趙家齊還私底下找了她,拉著她的手說:「紅霞姐,你放心,我絕對不是那種沒良心的人,等我大學一畢業,咱們就結婚。」
張紅霞的臉瞬間紅了,心如小鹿亂撞。
後來誰勸都沒用,趙家齊去了城裡上大學,暑往寒來,張紅霞數年如一日地照顧著准婆婆。
任勞任怨,無悔付出,趙家齊的學費也是她攢了賣豬錢交的。
就像你們看到的電視劇一樣,張紅霞是個淳樸單純的傻姑娘,有一年冬天她給趙家齊縫了新棉襖,又因趙家齊有段日子沒回家,第一次去了城裡大學找他。
她大包小包,好不容易找到了家齊的學校,操著鄉下口音問東問西,終於站在了趙家齊的面前。
張紅霞高興地去拉他的手,告訴他帶了很多吃的給他,還包了餃子,還有她親手縫的棉襖,可暖和了。
可趙家齊將她拉到了偏僻的地方,面色不善讓她趕緊回去,還把那棉襖塞進了她的蛇皮口袋裡,推著她出了校門。
張紅霞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棉襖、棉鞋,為了來看他,她特意穿的紅色,鮮艷且俗氣,跟那些面容白凈穿著洋氣的女大學生比,實在丟人。
她很聽話地準備回去了,並且暗下決心再也不去城裡找趙家齊,免得給他丟臉。
可是有個長得很漂亮的女學生看到了她,熱情地跑來問趙家齊她是誰。
趙家齊說:「是我姐。」
……
哎呀,接下來的事兒我實在不想講了,小說電視劇大家都看過吧,藝術來源於生活。
趙家齊畢業後留在城裡工作,娶了城裡大學生老婆,還把癱瘓的李翠萍接走了。
他給了張紅霞一筆錢,說是這些年照顧他娘的辛苦費,反正是薄情郎痴情女,鄰里議論紛紛,張紅霞上吊自殺了。
她前腳剛咽氣,我後腳就上了她的身,在房樑上翻了個跟頭,把脖子從繩圈裡取了出來。
別問我為什麼不救她,且不說我活了千多年,看透人情冷暖,生命輪迴。
像你們不插手動物界的食物鏈一樣,酆都鬼城也是有規矩的,我們不能插手人類的生老病死。
總之我成了張紅霞,從屋裡走出去的時候,誰都不知道皮囊之下是一隻妖。
村裡人都說張紅霞自從被趙家齊拋棄後,性格變得孤僻,古古怪怪。
實際上那群愛嚼舌根的老娘們,都被我藉機整過一遭。
借用了她的身體,總要幫她做些事情的。
她哥哥張紅兵後來很發達,趕上改革開放的好年代,從一個給人打家具的木匠,成為地方最大的家具廠老闆。
我成了張紅霞後,在村裡待了一段時間,後來去城裡飯店給人打工,好巧不巧地還遇到過趙家齊和他懷孕的太太來吃飯。
那場景叫一個尷尬,我素來是恩怨分明的人,於是出手給了趙家齊一點小小的教訓。
這教訓就是,張紅霞伺候了他娘三年,我讓他也癱了三年。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然而人性總是經不起考驗的,他癱了才幾個月,那個有錢的城裡老婆就抱著孩子,義無反顧地回娘家了。
絕望之下,他似乎又想起了張紅霞的好,竟然託人來找我。
我冷笑著罵了他一句——「狗 ri 的。」
如此過了幾年,張紅霞始終一人,終身未嫁。
哥哥張紅兵也被我漸漸疏遠了。
他對張紅霞來說是個好哥哥,但對我來說不是,三番四次地來騷擾我,逼我相親嫁人。
我搬了幾次家,終於在四十歲那年徹底擺脫了他,斷了聯繫。
無語的是,在張紅霞五十歲這年,她那不靠譜的哥哥又找到了她,看她日子過得不錯,塞給她一個三歲的男孩。
那男孩叫張潤澤,是張紅兵的孫子。
家裡有錢了也不見得是好事,張紅兵成為家具廠大老闆後,依舊艱苦樸素,但娶了個敗家子老婆,生了個敗家子兒子,又娶了個敗家子兒媳婦。
三人合力把他的家具廠敗沒了,然後媳婦跟他離婚了,兒子因打架鬥毆抓進了局子,兒媳婦也改嫁走了。
唯一的孫子張潤澤才三歲,而張紅兵已經六十多,還欠了一屁股家具廠的債。
輾轉找到了妹妹,把小孩一塞,說托她照顧一段時間,結果沒再接回去。
一九八五年,土地資源貧乏,東三省靈異事件層出不停,火葬開始推行。
那時我在城裡開了第一家殯葬店——紅霞殯葬。
剛開始生意慘澹,到了一九九七年火葬全面實施,我的生意好得一塌糊塗,不得不坐地起價,被人罵黑心老闆。
九九年,三歲的張潤澤來到我身邊,膽小、生疏、敏感。
他很有禮貌,奶聲奶氣地叫我紅霞姑奶奶。
他是被我養大的,因剛來的時候營養不良,頭比較大,我喚他——大頭。
我們一起生活了十五年,在他十八歲時,張紅霞六十七。
我尋思著他已經長大成人,而且張紅霞六十七了,一直不老也不是個辦法,所以在一個清晨,不聲不響地脫身了。
我從不會在一座城市久留。
後來我來了現在這座城,四處遊蕩,在街上看到因車禍死亡的女大學生王知秋,她倒在血泊中,瞪著眼睛看著我。
我幫她合上眼睛,遂上了她的身。
大學畢業後我留在了這裡,又開了一家殯葬店——知秋殯葬。
詭異的事情發生了,在我來到這座城市的第七年,一個如往常一樣的早晨,拎著豆漿包子來店裡開門,大老遠就看到一個板寸頭、單眼皮、痞里痞氣的帥小伙,背著大背包,雙手插兜,百無聊賴地踢石子。
我一看那陣仗,二話不說,撒腿就跑。
他一看那陣仗,二話不說,撒腿就追。
我跑,他追,我插翅難飛。
也不是跑不過,主要是大白天在街上不好施展消失術,二來他腿長。
張大頭從小就是體育尖子生,當然也不排除是被我拿拖鞋追出來的。
總之那天,我累成了狗,他背著大背包,一臉興奮地在我面前原地跑步。
「姑奶奶,跑呀,繼續跑呀。」
那副賤兮兮的得意樣子,不愧是我養大的孫子。
我原是大意了,大頭跟我生活十五年,從前總覺得他年齡小,很多事不避諱,讓他小小年紀就見過鬼,打過黃鼠狼精,還處理過一次屍變......那時候手機還不流行,他有時候纏著我一起玩,我就把他扔進鏡台看「電視劇」。
我們還一起去舞廳跳恰恰、吃肯德基、喝哈啤、打遊戲……
我從前說慕容昭是個教育跟不上的師父,而我恰恰與他相反,我是教育太超前的姑奶奶。
我家大頭從小見多識廣,歷史學得甚好,古玩文物鑑別手到擒來,就是學習成績不行,每次考試倒數第一。
他考了倒數第一的那天,我會拿著拖鞋追打他一天,次數多了,導致他學校的體育競跑回回拿冠軍。
後來他高考結束,成績也是一塌糊塗,我問他將來有什麼打算,他說在我店附近開個古玩店,然後給我養老送終,等把我熬死了再繼承我的殯葬店。
為了給他個驚喜,我第二天就死了。
現在的孩子太難搞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怎麼找到這裡來的,又是怎麼找到了「知秋殯葬」,又是怎麼一眼就認出藏在陌生皮囊下的我的。
其實他早知紅霞姑奶奶不是普通人,畢竟我那時候六十多了還很年輕。
總之大頭又留在我身邊了,還在隔壁一條街開了家古玩店,生意出奇地好。
張大頭長得痞帥痞帥的,又能說會道,喜歡他的女孩子很多。
隔壁大學的漂亮女學生、旁邊開服裝店的女老闆、有過一面之緣的客戶姐姐……看到他都是兩眼放光。
大概是他身上有種隨遇而安的懶散氣質吧。
雖然討女孩喜歡,我家大頭卻不是渣男,這一點應該跟我的教育有關。
在他很小的時候我就告訴他,感情是很可貴的東西,不可糟踐。
他也認真談過一個女朋友,我記得那個女孩叫周妮妮,本地人,家境殷實,長得也漂亮。
他們倆談了一段時間,女孩特別喜歡他,家長也比較開明,提出要見他一面,還要給他們房子車子結婚用。
普通人夢寐以求的事,他竟然拒絕了,接著就跟人家分了手。
周妮妮哭得眼睛都腫了,我知道後有點摸不透,上門去問他。
我說:「大頭,你要搞清楚,你的身世跟孤兒也沒區別了,這麼好的女孩子都不要,你想什麼呢,可不要做令自己後悔的事。」
結果他說:「姑奶奶,談戀愛可以,但我是單身主義者,這輩子不打算結婚的。」
我坐在地上抱住他的腿:「我的侄孫呦,你可不能跟姑奶奶學啊,咱們老張家的香火不能斷在你身上,你可以不結婚,但你得生孩子,不然我對不起我那死去的大哥......」
「行了王知秋,打住吧。」他說。
我立刻起了身,拍了拍屁股走人了。
我一個活了兩千年的妖怪閒得淡疼關心人類的繁衍問題。
我一向要求自己少和人類產生羈絆。
張大頭談不談戀愛,結不結婚,壓根不重要,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活法,生老病死,人生幾十載,開心最重要。
很簡單的道理是不是。
如果能順利找到那頭魈,我就會真的走了,大頭屆時是我在這世間唯一的牽掛。
你看,這就是與人類產生羈絆的後果,我吃了那麼多的教訓,仍是不長記性。
漫長的歲月里,往往留下的那個才是最難過的。
張大頭是我養大的,平日裡再裝得沒心沒肺,與我感情也是深厚。
我有一年愚人節想跟他開個玩笑,故意在店裡裝死,還留了張紙條——恭喜大頭喜提第二家殯葬店。
結果他來了,看到紙條臉都白了,跪在地上抱起我的「屍體」,身子抖,聲音也抖,眼淚蹭到我臉上。
他說:「......姑奶奶,這次我要去哪兒找你呢,我去哪兒找你,你告訴我。」
哽咽,失聲痛哭,絕望......那感情豐富得令我心頭一顫,我頓覺心塞, 這小子太重感情了,對我而言並非好事。
當時他哭著哭著,擦了擦眼淚,惶恐如孩童:「你別想丟下我,我明天就把店盤出去,我能找到你, 七年不成就找十四年,十四年不成找一輩子。」
我特麼立刻翻了個白眼:「別愛我, 沒結果,除非你能活過我。」
張大頭喜極又泣, 那麼帥的一張臉,哭成了狗, 差點將我勒死。
「你下次再想走, 好歹打聲招呼,提前說一聲, 搞得我都沒給你準備壽衣。」
這次是真翻白眼了。
我想改天還是要勸勸大頭找個女朋友結婚生子的。
誰知我還沒開口勸, 他反倒先勸我了:「以後別跟那個池騁走這麼近了, 我感覺這傢伙有點邪門。」
「哪裡邪門?」
「咱們才認識他多久,通過他抓了條虯褫, 又抓了個飛頭獠子,敢情妖怪都跑他身邊去了,我覺得不對勁,世上男人千千萬,沒見過他這種吸妖體質。」
我開心地說:「好事啊,這麼看來池騁是我的福將, 我之前一百年都等不到一個正經的妖, 如今一口氣抓了倆,如果通過他能抓到最後一隻魈,我該給他送個錦旗,錦旗上寫三個大字——麼麼噠。」
大頭看我侃侃而談, 眼神微動:「姑奶奶, 你能等我死了再去抓那隻魈嗎?」
「為啥?」
「我又不打算結婚,也不生孩子,將來沒人給我送終怎麼辦。」
「是啊, 我最近也一直在琢磨, 你要不還是成個家吧,不然我走得也不安心, 總覺得你老了以後會像門口的齙牙哥在街頭乞討。」
齙牙哥是個精神有點問題的流浪漢,平時固定在這條街乞討, 我每次來找大頭, 總能看到他, 有時大頭會買碗面給他吃。
不過最近兩次沒看到他了, 我順口問了一句:「怎麼最近沒看到齙牙哥?失蹤了?」
大頭看了一眼門外,不明所以:「不知道,沒注意。」
接著又起身要出去:「姑奶奶, 我去給你買奶茶,要粑粑味的嗎?」
我隨手撈起桌上一個擺件砸他,他預料之中似的蹦躂老高,笑得猖狂——
「哈哈哈, 說錯了,是啵啵味,不是粑粑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