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被逼到走投無路的時候,不要忘了你身後還有一條路,那就是犯罪,記住這並不可恥。」
相信很多人聽過這句話,但今天,我用自己的見聞告訴大家,犯罪這條路並不好走。
1
八年前,我從法學系畢業,經手了第一起刑事案件,是幫我學弟打的。
這個案子讓我永生難忘。
事先告訴各位,這不是一個多麼高能的案件。
沒有「把人剁碎做成豬飼料」的血腥暴力。
也沒有「婆婆砍下兒媳腦袋」的倫理驚悚。
它就是那種發生在你我身邊,每個人都有可能經歷的平凡。
這是一起農民工殺人案。
案發時間是 2014 年 8 月 14 日,地點是工地宿舍 201。
兇手先是在下午三點給警方打電話,向警方預告殺人的時間和地點,並希望警方現在動身將他抓獲。
期間警方試圖勸阻兇手,但兇手只是和警方簡單溝通一番,就掛斷了電話。
在電話掛斷的同一時間,兇手找了根繩子穿過宿舍頂部掛電風扇的鐵鉤,然後在繩子的一端打了套馬結。
趁著被害人還在熟睡,兇手將繩結輕輕地放在被害人的腦袋周圍。
然後站在遠處,蓄滿力氣,用拔河的姿勢向下拽繩子。
套馬結收緊,勒住被害人的脖子,將其拖拽下床,高吊在半空。
一般而言,弔死一個人需要五分鐘,懸吊期間,被害人會痛苦地掙扎,痙攣,眼球充血,氣管閉合,所以他會不斷抓扯頸部,試圖呼吸。
在這五分鐘內,只要兇手有那麼一瞬間良心發現,只要他收手,被害人就不會死。
但兇手鐵了心要被害人的命。
於是五分鐘後,被害人停止掙扎。
又過了兩分鐘,也就是下午三點十八分,警察趕到,當他們推開門的一瞬間,能看見一個壯年男子被吊在房間正中央。
而那名兇手則坐在下鋪,把繩子綁在了雙人床的欄杆上。
警方當場對兇手實施了抓捕。
事後警方詢問兇手為什麼殺人,兇手的回答讓人出乎意料。
居然只是因為二人在平日裡幹活的時候有過推搡,所以懷恨在心。
……
我剛才說這起刑事案件是給我學弟打的。
這位學弟在本案中不是被害人,他是兇手。
我學弟叫張和,籃球社認識的,趁著大三暑假去工地打工賺生活費,竟在工地殺了人。
事發後過了五天,他才想起要找我。
理由是法院給他派的法律援助律師不想幫他打官司,私底下已經推辭了好幾次。
張和擔心如果由這個律師幫他打官司,也許會出現律師當庭拒絕辯護的情況。
為了能減刑,他需要一個靠譜的律師,所以他想到了我。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
張和父母雙亡,家裡窮,請不起律師。
我當時也不清楚自己為什麼會接下他的委託,可能是因為大學的情誼,也可能是因為我不相信他會殺人,反正糊裡糊塗地就接了。
但是當我真正接手這個案子後,我才明白這是個多麼錯誤的決定。
……
律師行業里,其實也有所謂勝率的說法,所以很多律師都會選有把握勝訴的案子接,我估計張和的法律援助律師就是這種人。
他之所以想要拒絕張和,大概是因為這個案子幾乎沒有辯護空間,是個徹頭徹尾的鐵案。
犯罪現場完整。
兇器在場。
嫌疑人認罪。
人證物證俱全。
這種幾乎板上釘釘的案情,不論任何一個律師接手,都不會得到什麼好結局。
何況是我這個第一次打刑事訴訟案的新人律師。
……
我花了三天的時間研究案件卷宗,盡我所能制定了一份辯護方案。
之後和看守所方面提出了見面申請。
在會面室與張和見面,我第一句便告知他。
「你至少會被判無期。」
張和當時的反應就是很驚訝。
「怎麼會是無期呢?我有自首情節,應該輕判。」
鬧半天他給警察打電話就是為了能獲得輕判,這個行為多少有點法盲,於是我給他科普。
「自首是指犯案後主動投案,你是犯案前主動告知警方,屬於明知故犯行為,罪加一等。」
他大約是後悔,也可能是不甘。
「可我……」
為了讓他認清現實,我告訴他。
「弔死一個人大約需要五分鐘,在這五分鐘里,你會受到強烈的道德折磨,這五分鐘內只要你鬆手,被害人就能活下來,但你沒鬆手,你是鐵了心要被害人的命,無期已經是最好的歸宿了。」
「無期……難道我餘生都要蹲監獄嗎?」
「如果你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可以減刑成有期徒刑。」
張和側過頭看我。
「如果我表現良好,什麼時候可以出獄?」
「快的話,服刑十三年就可以出獄。」
他當時聽完我的回答,就像放棄掙扎一樣,低下頭,用懇求的語氣對我說。
「麻煩學長了。」
我俯視著他的後腦勺,我那時候是真的想不明白。
這個家境貧困,在校期間老實本分的大男孩,怎麼就會因為推搡而殺人呢?
2
我向張和提出我的疑惑。
「你真的只是因為推搡結仇而殺人?」
他給的回答讓我有點意外。
「他罵我媽。」
辱母,但凡是個有血性的男人都忍不了,但充其量就是上去打一拳,不行就把人按地上打,張和卻把人殺了。
看似奇怪,其實也算情有可原。
張和的父母早兩年在礦洞裡工作,後來礦洞塌了,兩個人全埋在裡面,張和就這樣一夜之間痛失雙親,家裡就只剩下一個哥哥。
從那之後他就很抗拒有人在他面前開父母的玩笑,就連國罵他都聽不得,只要讓他聽見,少不了干一頓架。
因此,對這個理由我沒有深究,只是認真地和他確認了一下檢察院提供的筆錄卷宗是否有誤。
在得到張和「無誤」的答覆後,我又問他警方在記錄證詞的時候,是否存在刑訊逼供或者疲勞審訊的情況。
張和答覆
「沒有。」
他的回應無疑更打擊了我的信心。
我為張和做減刑辯護,但眼下我看不到減刑的希望,只能按照原計劃對張和說。
「我打算請你的同學來做人證,表明你家庭困難,生活窘迫,為人正派,也許能為減刑起到一點作用。」
張和點頭。
最後,我拿出被害人孫華的屍檢報告,交到張和面前,說:
「孫華的骨架、肌肉,存在嚴重勞損,關節腱鞘炎,胃潰瘍,通過病理切片檢查出了他有呼吸系統癌症病灶,已經是中晚期。」
我把屍檢報告遞到張和面前,仿佛希望以此譴責張和,好喚醒他的良知。
「工地的農民工,你不弔死他,他也沒多少日子了。」
我話只說到這。
張和大約是真聽進去了,低頭,沉默不語。
……
第一次庭審於 8 月 26 日開始。
我請來了張和的同學,少數幾名願意出庭的老師,張和在校期間勤工儉學店裡的老闆,以及工地的部分工友。
我原本想把張和的哥哥請來,但無論如何都聯繫不到他,嘗試過幾次,只好作罷。
我這次的辯護思路是通過張和平日裡的為人,以及張和主觀意願自首的行為,為張和爭取減刑。
公訴人那邊則持有全套證據鏈,他請來了工地項目經理周錢,一些工人,還有被害人孫華的妻子女兒。
本次庭審,檢方公訴人請求法庭對張和判處死刑。
而我則主張十五年有期徒刑。
……
具體的庭審過程比較複雜,我只挑幾點說。
我的主攻點是孫華對張和屢次挑釁,在本案中孫華存在一定過失,加上張和認罪態度良好,希望法院酌情輕判。
這番話則引起了孫華妻子的不滿,她抱著女兒,指著我和張和痛罵。
「我老公活生生的一個人!他那麼好的一個人!從不和人吵架!你把他殺了,還侮辱他的清白!你們不是人!你們不是人」
我當時心理壓力很大,只能對孫華妻子的咆哮視若無睹。
張和則低著頭,一個勁地說對不起。
後來孫華妻子情緒失控,在證人席脫力暈倒。
看著孫華妻子被人抬出法庭,她的女兒追在一邊哭著叫媽媽。
我的內心第一次出現了「職業素養」和「為人道德」的衝突。
……
後來,公訴人一直抓著張和提前打電話告知殺人行為,以及張和沒有在孫華被吊起的五分鐘內停止迫害為主要控訴點。
將張和的行為描述為:蓄謀已久還妄圖減刑的明知故犯行為。
公訴人的這句話是我印象最深的。
「每個人心中都有恨,若人人有恨都如張和一般,那法律便是一紙空文,道德便是遮羞面具,張和的這一行為僅僅是為了宣洩恨意,與其風評為人都無關係。」
公訴人僅用這一句話,就將我的辯護方向全盤否定。
之後我據理力爭,但還是沒能改變本次庭審的結果。
最後法官宣判張和處以:死刑。
3
老法官宣判完結果後,張和被獄警架著帶離現場。
他沒有激烈的掙扎,只有一雙空洞的眼睛一直望向我的方向,直至消失在門的那邊。
而我在原地不知所措。
……
下午我就去看守所找了張和。
我坐在他對面,一言不發。
當時的心情挺複雜的,我不光是他的律師,還是他的學長。
試想一下,你大學的熟人成了殺人犯,你該如何面對他?
一方面我替他感到惋惜,另一方面又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還有一方面則是認為自己能力不足,不能為他爭取到減刑。
反正我們兩個誰也沒說話,僵持了五分鐘,張和才開口。
「我不接受死刑,我要上訴。」
「死刑案件都有上訴的權利,法院一定會受理,但你得想好用什麼理由上訴,如果沒有合適的理由,大機率還是會維持原判。」
我看過很多案例,很多死刑案上訴的目的不是為了改變宣判結果,而是為了讓犯人多活那幾個月的上訴期。
誰知道張和忽然狂躁,他捶打一下桌面,然後把頭埋進去,不斷揉搓自己的頭髮。
「我不能接受死刑,死了就一無所有了,我不能死。」
是啊……
死了就一無所有了。
可孫華也死了,他的家人也一無所有了。
這話我只在心裡想,沒說出口。
不出意外,張和就是死刑了。
現在我作為張和的律師,最應該做的事情就是聯繫張和的家人。
「你有辦法聯繫到你哥哥嗎?這麼大的事情應該讓他知道。」
張和忽然抓住我的手,一口氣深吸到底。
「別找我哥,別讓他知道。」
「可他有知情權。」
「求你了。」
「……」
當時他看我的眼神很奇怪,直到這個案件結束的那一天我才看懂。
此時的我只以為張和是不希望唯一的親人知道他成了殺人犯。
所以我鬆口。
「好吧。」
「學長,是不是只要有新的證據就有可能改變死刑判決?」
「只要證據合理合法。」
張和坐回椅子上,好像猶豫再三,最後咬牙拍桌,下定決心一樣。
「學長,我要翻供!」
4
「翻供?」
回想起本案鐵證如山的證據鏈和供詞,我真的不太理解張和翻供的行為,所以我提醒他。
「張和,你的審訊記錄全部有視頻存檔,審訊過程不存在嚴刑拷打和疲勞審問,證據鏈都指向你,你不要為了上訴而說假話。」
張和點頭。
「學長,我不能接受死刑,因為不是我想殺孫華,是周錢想殺孫華。」
「周錢?這個名字我有印象。」
我剛準備思索,張和就說出了那人的身份。
「工地的項目經理。」
這話才說出口我就懵了。
伸出手比劃了好半天才捋清楚思路。
「周錢,項目經理,公訴人的證人?」
「嗯。」
我把腦子裡那些凌亂的語言匯總成一句話。
「買兇殺人?」
就看見張和直視我,點頭。
「他給我一百二十萬,讓我殺孫華。」
「為什麼你現在才說?」
「一百二十萬,只要我能出獄,就能拿到一百二十萬的巨款,所以我之前自首,配合警方做口供,都是希望能輕判,我只要挺過在監獄的日子,一出獄就能拿到一百二十萬,可現在我被判了死刑,我根本沒有命拿到這筆錢,那我不如保住性命。」
原來如此,我好像搞明白了這其中的邏輯。
「難怪當你聽到最快十三年就可以出獄的時候就鬆口了。」
慢著……
不對啊。
孫華只是外來務工人員,周錢是項目經理,他要是討厭孫華,大可以直接用職權把孫華趕走,何必殺人呢?
我將疑惑問出來,就得到張和這麼一個回答。
「我不知道具體原因,只猜到一點點,孫華大概知道經理的什麼秘密,他好像已經用這個秘密威脅過經理好多次了。」
聽完這個解釋,我坐回椅子,擰緊眉頭,捂住眼睛,這個案子好像沒看上去那麼簡單。
我又仔細想了想,又覺得不對,於是問。
「那裡是工地,周錢完全可以用施工事故來殺孫華,為什麼要找你?」
他給我的回答也很真實。
「經理說,如果孫華死在項目上,項目就要停工整改,會影響進度,那是房產工地,一旦停工,就會……」
他話不說完,點到為止。
如果問題按照這個邏輯來解釋。
那就太合理了。
孫華屢次用秘密勒索周錢,周錢不堪忍受,於是買兇殺人。
而張和因為未出社會,遂被周錢教唆,實施了殺人行為。
張和知道自己無法逃脫法律的懲罰,於是打算通過自首的方法獲得減刑,好早日出獄得到這筆巨款。
之前在供詞里不說這件事,是為了錢。
而現在翻供是因為被判死刑,就得不到錢了。
如果以此為上訴點,證明周錢買兇殺人的罪行。
或許能為張和減刑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5
我將張和的翻供提交給了法庭,按流程,本案需要遞交回公安機關重新審理。
事後,刑警來看守所對張和進行審訊,我那時候就坐在張和左邊。
他們當時提問的重點就是證據。
警方需要證據證明周錢買兇殺人,張和的供詞可以算作人證,但想要形成完整的證據鏈還需要物證。
結果這麼一詢問,發現張和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周錢的罪行。
周錢是這麼聯繫張和的。
他在工地趁張和做工的時候,將張和拉到一邊,和張和提了這件事,並口頭承諾給現金。
施工現場,唯一的監控探頭在塔吊上,所以就變成了如下情況。
一沒有通過簡訊、通話、社交媒體聯繫。
二沒有留存的合同字據。
三沒有監控記錄。
我和警方面面相覷,都覺得頭疼。
我們一致認為是張和的社會閱歷太少了,只一個口頭承諾都能教唆他動手殺人。
眼下警方只能從周錢入手,看看能否取得進展。
……
在警方調查周錢的這段時間裡,我也不能閒著。
對刑事案件來說,如果能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書,對量刑能起到很大的幫助。
於是我去警局的招待所找到孫華妻子。
她是個沒什麼文化的鄉下女人,女兒在一旁預習英語,她只能坐在一邊空著急。
在我說明來意以後,她先是欲言又止,然後哭笑不得,掩面低頭沉默了幾秒,然後終於爆發。
就看她抓起招待所的玻璃杯,手懸在半空,遲疑了幾秒,然後還是摔了下去。
在摔杯子的同時激動地叫出聲。
「啊啊啊啊!」
我當時挺害怕的,有點手忙腳亂,拿起公文包就擋在自己面前,生怕她一會兒暴起打人。
尖叫聲結束後,她沒打我,反而痛哭起來。
「孩子剛剛死了爹!你現在讓我寫諒解書?我現在連以後怎麼生活都不知道,你要我原諒那個殺我老公的惡魔!不可能!」
這事確實不合理。
如果這是部電視劇,我大概是反派。
而且是那種窮酸反派。
希望得到孫華妻子的諒解,卻又無法給孫華妻子任何補償。
我都有點唾棄自己。
但是我作為張和的律師,有些事情不能不做。
「關於孫華這件事,我很抱歉,但是如您所見,孫華在工地期間多次欺凌張和確實是本案的導火索,如果您不諒解他,他大機率會被處以死刑,他才二十歲。」
我可以感覺到孫華妻子在盡全力控制自己的情緒,她站起身,拿起我的公文包向門外走。
「我不諒解,他讓我孩子沒了爹,我就要他償命!你現在就出去,以後不要來找我,我不可能寫諒解書的。」
我還想和她再爭取一下,然後就看見她抄起一個玻璃杯做出要砸我的樣子。
我當時就跑了。
6
作為律師,我不會只去找孫華妻子一次。
為了諒解書,我至少去了七次。
只是她後來一次都沒見過我。
而另一邊,警方針對項目經理周錢的調查也有了結果。
……
周錢,新城工地項目經理。
不是什麼黑惡勢力,也沒有案底,就是個領工資的打工人,一個月工資六千五。
他名下的車房和帳戶餘額加一起都不到兩百萬,單論存款,他只有二十萬,一點也不像是有能力夸下一百二十萬海口的人。
不論是監控,還是通訊,他們兩人都沒有明顯聯繫。
後來警方對周錢單獨審問,周錢更是一臉懵逼。
他直說自己就是個打工的,跟人沒那麼深的仇怨。
就算真有,已經到了要買兇殺人的地步,那他也應該開一個自己出得起的價錢啊,一百二十萬,他要真有一百二十萬還打什麼工啊。
而且他還反問警方,不是說孫華用秘密要挾自己嗎?那要挾的錢呢?
周錢一個月工資就那麼多,全都打進工資卡里了,每一筆都有記錄,如果是因為忍受不了孫華的要挾,那也得拿出要挾的證據。
警察聽完也沉默了。
確實是這麼個理。
綜合以上所有信息,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周錢與買兇殺人有關。
於是在這為期九天的調查結束後,警方選擇結案。
都輪不到我們這邊提起上訴,法院已經主動啟動二審。
……
2014 年 9 月 5 日。
第二次庭審。
旁聽席上零零散散坐著張和的同學,還有一些記者。
因為案件牽扯到了「買兇殺人」,所以記者們都分外安靜,仿佛這就是明天的頭版頭條。
本輪庭審相較第一輪庭審,除了原本的案情陳述外,公訴人又多提出了一些內容。
其中包括張和針對周錢買兇殺人的控訴。
針對這條控訴,公訴人的陳詞是這樣的。
「針對被告對周錢買兇殺人的控訴,我們已經經過系統的調查。」
「經查證,沒有物料可以證明周錢與張和有過人命交易,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周錢與孫華有私人恩怨,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無法為周錢定案。」
「因此公訴人意見不變,請求法庭維持原判。」
這話剛說出口,旁聽席上的記者和同學們發出噓聲。
記者們發出噓聲是因為他們期待的買兇殺人環節沒了,也就意味著他們的頭版頭條沒了。
而同學們發出噓聲則是因為他們不相信警方的調查結果,周錢可是工地的項目經理,他肯定有錢有權,一定是警方在包庇周錢。
伴隨著法官落錘和幾聲「肅靜」,法庭也就安靜了。
……
公訴人的陳詞才剛講完,我就看見張和情緒激動地大喊。
「我說的都是真的!周錢買兇殺人,他說給我一百二十萬!都是真的!」
雖然此刻我也覺得周錢花錢打通關係了,但作為一名律師,法律就是我的信仰,我只能堅持我的訴求。
我偶然間瞥到周錢坐在證人席,用相當耐人尋味的表情看向我和張和。
我也說不清那種表情。
就好像在說。
「你能拿我怎麼辦」一樣。
我當場就氣得發抖。
這個傢伙買兇殺人,仗著自己沒留一點證據,就能逃脫法律的制裁嗎?
……
本次案件的結果不意外。
既沒有證明是周錢買兇殺人。
也沒有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書。
因此第二次庭審維持原判。
依然是死刑。
7
這次我去看守所找張和,相較前兩次,張和看上去憔悴了很多。
從他攥緊的拳頭來看,我知道,他依然不服從這次判決。
然而事已至此,服不服從判決已經不重要了。
他當然可以選擇繼續上訴,但大機率還是這個結果。
眼下唯一的轉折點,只有儘快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才有可能幫張和獲得減刑。
……
我剛想說話來著,張和先開口了。
「不是沒證據。」
他聲音不大,我還以為是自己聽錯了。
「你說什麼?」
張和像是下定決心一樣,忽然抬頭看我。
「我有證據!」
我立刻打開本子,準備做記錄。
「什麼證據?」
張和看了眼大門,然後接過我的筆,邊寫邊說。
「學長,這是我的雲盤帳號和密碼,出去後你找個地方登錄,裡面就一個視頻,那就是證據。」
文件?證據?
「那個視頻是什麼?」
「是孫華死前的遺言。」
我本來想在這裡問個清楚,但張和說什麼都不肯再提,反而一個勁地跟我說。
「學長,你看完那個視頻後,我就沒臉見你了。」
我當時不明白,到底是什麼樣的視頻內容,讓張和做出這種反應。
怎麼會是孫華的遺言呢?
根據本案的作案流程來看,張和是在孫華睡覺時,將繩子套在其脖子上,然後將其弔死的。
這一過程中應該不存在能說遺言的時機啊?
帶著這個疑惑,我離開了看守所,快速趕回家中。
輸入帳號密碼,登陸了張和的雲盤帳戶。
迎面出現的第一個視頻寫著:
「周錢的秘密」
就是孫華要殺周錢的原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