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吳女士的話,我對她多了幾分欽佩。
「你真的很厲害,比我見過的絕大多數人都要厲害。」
「謝謝。」
「我很好奇,犯人被捕後判了幾年?」
聽到這個問題,吳女士沉默了一會兒,她先是喝了口茶,然後把茶杯放下,眼睛看著茶杯里波動的水面,像是下了很大的決心一樣,她告訴我。
「犯人沒有判決。」
我感到奇怪。
「什麼叫沒有判決?」
吳女士接下來的話把我嚇到了。
「他沒有接受判決,因為他死了,是我殺的。」
我和朋友都震驚了。
吳女士目光依舊停在水面上,她不緊不慢地向我們闡述事件的經過。
「那天,他剛離開地下室,樓上似乎傳來了什麼動靜,我只聽見上面一陣騷亂,緊接著他就拿了把刀來地下室找我,我當時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只以為他厭倦了,所以性情大變……我以為這裡又要鬧出人命,反正當我看見他持刀向我走來的那一刻,我也不知道自己怎麼了,忽然求生欲爆發,我從他手裡搶下刀子,然後就失去理智了,警方破門而入找到我們的時候,我已經捅了他十幾刀,他死透了。」
吳女士越說語氣越重,邊說邊發抖,手緊緊抓著桌子,眼神里一種兇狠的獸性在爆發。
我咽了口口水,不知所措。
吳女士很快回過神來,她揉了揉眼睛,然後用溫柔的語氣繼續說。
「由於犯人已經死了,他的案子就沒有移交到法院,反而是我因為殺人站上了法庭,好在最後法庭判我正當防衛,我很快就獲得了自由,還有專門的心理健康幫扶,感謝國家。」
我不敢再說話。
朋友看氣氛不對,也開始打圓場。
「我看了您的朋友圈,您正在競爭一個升職崗位對嗎,您一定能成功的。」
「謝謝,其實我也有個問題想問你們,這兩張畫是從哪裡找到的?」
被問到這個問題,朋友回答。
「哦,我家是開廢品站的,前幾天有個老人家去世了,他家裡囤了好幾噸廢品,都讓我爸拉回去了,這藏著畫的燈泡就是那堆廢品里發現的。」
吳女士聽完皺眉。
「已經去世了是嗎?好吧……是這樣,我剛才有說過,我一共畫了四張畫,現在兩張畫被你們找到了,一張畫在警局留檔,還有一張畫沒找到,如果你之後找到了最後一張畫,請你們直接聯繫我,我非常想要回那張畫。」
我好奇。
「也是珍藏嗎?」
吳女士答道。
「是的。」
於是朋友回復她。
「好的,如果我找到一定聯繫您。」
……
之後的聊天中,吳女士接了好幾通電話,她現在似乎是某個企業的小領導,公司離不開她。
所以飯還沒吃完吳女士就提前離開了,走之前還買了單。
剩下我們兩個坐在原地感慨。
朋友抹著眼淚。
「吳女士獲救了,真好。」
我心不在焉,敷衍了他一聲。
「嗯。」
「你怎麼了?看上去不太高興?」
我搖頭。
「我只是沒想到事情居然還有這樣的發展,受害人反殺了犯人……」
朋友說。
「這很正常吧,如果換作是我,我可能一個月都撐不到,早就要和犯人同歸於盡了。」
確實,如果是我身處當時那個環境,我可能也會做出和吳女士一樣的行為。
「可能是我想多了,等你找到了最後一張畫,記得也發給我看看。」
誰知道朋友居然告訴我。
「好,運氣好的話,今天就能找到。」
「今天?」
「我爸拉回來的那車 LED 燈還剩下幾十個沒拆完呢,沒準裡面就有最後一張畫。」
要按他這麼說,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那個老人生前收集了幾百個燈泡,沒準裡面真的有最後一張畫。
於是朋友拉著我回廢品站,試圖把最後一張畫找出來。
……
在打車回廢品站的路上,我還在想剛才吳女士所說的那些事,腦海中不自覺產生了一種奇怪的聯想。
朋友見我一直發獃,問我在想什麼。
我有些猶豫,想了想,還是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他。
「吳女士說她殺了犯人,不知道為什麼,我聽到這句話,就產生了一些奇怪的想法。」
「嗯?什麼想法?」
我低頭,鄭重其事地解釋:
「首先,我得承認,這個想法可能有些陰暗,但我看過很多推理小說,每一本都告訴我要儘可能懷疑一切可能,只有當你懷疑過一切可以懷疑的,剩下的那個才是真相。」
聽完這段話,朋友更好奇了。
「你到底想說什麼?為什麼忽然有這麼長的鋪墊?」
我深吸一口氣,然後說:
「按照吳女士的說法,在當時警方包圍那間出租屋的情況下,犯人持刀進入了地下室,吳女士以為犯人要殺她,於是搶過刀具,反殺了犯人,這是吳女士說的情況,對吧?」
「對啊。」
「那會不會有另一種可能?」
「嗯?什麼可能?」
「其實吳女士才是那個犯人,她監禁了一個男人,先前所有的血畫都是這個男人送出來的。當警方包圍了這間房子時,作為犯人的吳女士慌了,為了不被逮捕,她想到了一個辦法。」
朋友聽到我的話,嚇得有些僵住了。
「你……你的意思是……」
我點頭。
「對,大部分人出於慣性思維,都會認為在監禁犯罪中,受害者一般是女性,而犯人一般是男性,如果吳女士利用這種慣性思維,將自己偽裝成受害者呢?他只需要殺掉被監禁的男人,然後再把當時那段說辭說出來,不就可以逃過一劫了嗎?」
朋友聽到這,整個人都被嚇得豎起了汗毛。
我回頭看看他,笑著說。
「哈哈,別想了,我只是隨口說說,一個人被長期監禁,活動空間受限,是很容易導致肌肉萎縮的,容貌、體態都會發生變化,像這種被監禁數年的案子,警方更是一眼就能看出來誰是犯人,誰是受害者,這是裝不出來的。」
聽到我的話,朋友像是鬆了口氣,但他回過神來又繼續問我。
「既然你知道,那你為什麼還在車上想這件事?」
「都說是習慣性懷疑了,總要先想到各種可能,才能逐一排除,而且可能性其實遠不止這一種,有絲毫的偏差,都不是真相。」
「你這傢伙,不去做偵探可惜了。」朋友說著白了我一眼。
我苦笑,「咱倆現在不就在做偵探的活兒嗎?」
……
一點半的時候,我們趕到了廢品站,將剩下的燈泡都收拾了出來,花了大概十幾分鐘的時間,把所有燈泡的燈罩拆開,終於在中午兩點前的時候拆出了最後一張畫。
但是這張畫相比較前三張……又有了些許不同。
在這張血畫上,出現了第三個人。
https://pic1.zhimg.com/v2-af83a228ec0331e035efffa1d1600e75.jpg?source=d1c2d5a6
……
我們兩個盯著這幅畫,眼睛都直了。
朋友立刻發出驚呼:「不是,這張畫上怎麼有三個人啊?」
「……」我盯著畫,沒有回答他。
「你又產生什麼懷疑了?」朋友問我。
我看看畫,又看看朋友,隨後對他說。
「抱歉,我需要先確認一下。」
說完,我拿出手機,起初想打電話給吳女士,但又覺得吳女士的回答太片面,於是我選擇打電話給警局的劉警官。
電話接通後,劉警官先開了口。
「喂?」
「劉警官,是我。」
「哦,你好,怎麼了嗎?吳女士應該已經聯繫過你們了吧?」
「是的,您為什麼昨晚不告訴我們?」
「這個啊……這案子是我們隊長辦的,案子發生的時候,我還在讀警校呢,是今天早上我和我們隊長提到這個案子,他才告訴我案子已經破了。」
「吳女士為什麼會聯繫我們?」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今早我們隊長在看完那兩張照片後,特地向吳女士求證了這兩張畫的來源,吳女士表示畫是她的,然後就跟隊長要了你們的聯繫方式。」
「原來如此,我還有個問題想問你。」
「你問。」
「警方當時救出吳女士的時候,現場只有吳女士和犯人嗎?」
「為什麼這麼問?」
「只是好奇。」
「我們隊長是這麼說的,現場只有吳女士和犯人的屍體,除此之外沒有其他人了。」
「吳女士的口供里也沒有提到其他人嗎?」
「沒有,你到底為什麼問這個?是不是發現了什麼?」
「沒有,只是好奇,打擾了劉警官,再見。」
「等等!你說清……」
不等劉警官說完,我立刻把電話掛斷。
我看著手機,心有餘悸。
抱歉劉警官,不是我不告訴你,只是我覺得有必要尊重一下吳女士的選擇。
既然她沒提到第三個人,想必一定有她自己的苦衷,我不好開這個口。
按照劉警官的說法,現場不存在第三個人,並且吳女士也沒有提到第三個人的存在。
吳女士是 15 年 3 月 11 日被綁架,這上面的日期是 16 年 4 月 7 日,中間間隔了 13 個月。
這可是 13 個月啊。
……
說起來,中午的飯局上,吳女士在提到犯人持刀向她走來時,她當時說的是:
「我當時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只以為他厭倦了,所以性情大變……我以為這裡又要鬧出人命。」
「又要鬧出人命」?
吳女士為什麼要說「又」?
難道在那之前還出現過其他人命?
這一刻,我的腦海中忽然產生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我看向朋友,說出了這麼一句話。
「吳女士被監禁期間,可能被迫產子了。」
朋友聽完這句話,驚訝得說不出話來,拿起桌上的血畫,看看畫面,又看看日期,腦子一下炸開,他支支吾吾了半天。
「話不能亂說啊。」
我趕緊回復。
「你看那兩個日期,15 年 3 月,16 年 4 月,相隔 13 個月,足夠產下一個孩子了!那第三個人很可能就是孩子,這上面的日期指的是孩子的生日!我剛才也和警局確認過了,吳女士獲救時,現場沒有第三個人,吳女士獲救後也沒有告訴警方和法院第三個人的存在,但是這張畫上又有第三個人的存在。明明有第三個人的存在,吳女士為什麼不說出來?說明吳女士不想讓人知道這件事!她肯定是被迫產子了!之後因為一些特殊原因,犯人把孩子殺了,吳女士獲救後不希望別人知道她曾經生下過一個孩子,所以才一直沒有提過這件事。」
朋友聽完眼神都空洞了。
「這……這也太……」
我看著最後一張血畫,皺緊眉頭。
「也許吳女士還有所隱瞞,你用這張畫當藉口把吳女士約出來,我想從她口中知道真相。」
「不好吧……這可是人家的傷疤。」
「不,這件事很有必要。」
「什麼必要?」
面對朋友的質問,我選擇了迴避。
「你別問了,快聯繫吳女士。」
「好吧……」
說完,朋友就到一旁打電話了。
我看著他,嘆氣。
並不是我不想告訴你,而是這張畫的出現,新增了幾個難以排除的選項,這關係到另一條人命,必須要弄清楚才行。
……
我們又把吳女士約了出來。
本來以為吳女士那麼忙,不太好約,但當她得知最後一張畫找到的時候,她很爽快就定了包廂,讓我們先過去坐下。
六點多的時候,我們提前到了包廂,但由於朋友鬧肚子,先去上了個廁所。
就在這個時候吳女士準時赴約,她踩著高跟鞋,火急火燎地走進包廂。
「抱歉,我實在是太忙了,那張畫在哪裡?我拿了就走,你想吃什麼隨便點,今天的消費一律我來買單。」
我看吳女士這麼急,也就沒有藏著掖著。
「吳女士,這張畫上為什麼有第三個人?你被監禁的時候,被迫產子了嗎?」
吳女士聽到我的話,先是一愣,然後露出了莫名其妙的微笑。
「我不太明白,你為什麼會這麼想?」
我說出了我的想法。
「因為警方那邊說現場沒有第三個人的存在,所以我就想,會不會是你生下了一個孩子,但是那個孩子死了,屍體被犯人處理掉了,或是別的什麼……」
聽完我的解釋,吳女士沒有生氣,反而被我逗樂了,她告訴我說。
「不是,我沒生過孩子」
「那畫上的第三個人是誰?」
吳女士想了想,然後告訴我。
「這畫上的第三個人是我的幻想。」
我懵了。
「幻想?」
「是啊,當時我一個人被關在那裡,沒有窗戶,不知道時間,不知道白天黑夜,我整個人度日如年,送出去的兩張畫又一直沒有消息,我當時的精神幾乎崩潰了,然後我就得了那個什麼精神分裂症,我就一直幻想周圍有個人陪著我,這畫上的第三個人,是我幻想出來的。」
我目瞪口呆,完全沒想過還有這種可能。
「原來如此,可為什麼第四張畫上又變成兩個人了呢?」
吳女士給出了一個讓我敬佩的回答。
「因為我意識到,逃避解決不了問題,如果不去努力,這一輩子都會生活在地獄裡。」
她說話的樣子陽光且堅強,讓人無比敬佩。
我把畫交給吳女士,羞愧得無地自容。
吳女士接過畫,說了句「吃好喝好」,轉身就走了。
留下我獨自在包廂里發獃。
嘴裡嘟囔著:
「原來還有這種可能嗎?」
……
我在位置上愣了好久,朋友終於回來了,我告訴他。
「吳女士已經來過了,她拿了畫就走了,還讓我們隨便點,她買單。」
朋友聽完沒作聲,他看上去好像有什麼心事。
我問他。
「怎麼了?便秘了?」
朋友白了我一眼。
「去你的吧。」
「那你怎麼這個表情?」
朋友想了想,然後小聲和我說。
「我剛剛看見吳女士了,她在水台那邊,把畫給燒了。」
「啊?」
「真的,她把畫給燒了。」
「她不是說要把畫帶回去珍藏嗎?還說那是她勇敢和堅強的證明。」
「我也奇怪啊,我都沒敢跟她搭話。」
我呆住了。
吳女士明明那麼想要這三張畫,可她為什麼拿到畫以後就把畫燒了?
難道她撒謊了?其實她恨透了這三張畫?或者說她恨透了曾經那段經歷?
她為什麼要撒謊?
難道真的和我想得一樣,是另一種可能?
……
回到寢室後,我躺在床上,依舊百思不得其解。
我是一個很固執的人,有時候認死理,我總覺得這件事有哪裡不對勁。
起初吳女士在畫上留下的數字一直都是「15.3.11」,到底是什麼契機讓她把數字變成了「16.4.7」?
其他事情她都願意談論,唯獨對日期閉口不談。
還有。
我很肯定,我們第一次和吳女士見面的時候,吳女士確實說過一句「這裡又要鬧出人命」。
她當時確實說了「又」。
難道只是口誤嗎?
正常人會在這個地方口誤出一個「又」字嗎?
如果那不是口誤,而是說漏嘴了。
那究竟鬧出過哪條人命?
除了畫上的第三個人,還會有別的人選嗎?
我總覺得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吳女士燒掉畫的行為。
那個一直沒有解釋的數字。
還有那個「又」字。
這三個疑點就像衣服里的碎發,時不時就扎一下我,讓我坐立難安。
我把那四張畫按順序進行排列,試圖從中找出點什麼我沒看出來的東西。
https://pic1.zhimg.com/v2-c2e740216906211def1ca7e7023d336a.jpg?source=d1c2d5a6
我盯著第三張畫。
關於第三張畫上的第三個人。
我曾經懷疑是吳女士的孩子。
而吳女士則表示這是她幻想出來的人。
如果這兩個說法都是錯誤的。
那就只能是我一直以來懷疑的那個可能了。
在這個地下室,除了吳女士外,曾經還存在著第二名受害者。
順著這個方向往下,整件事變得愈發細思極恐。
……
我打電話約吳女士見面。
但拿到了全部血畫的吳女士似乎並不想赴約,電話里的她以工作為理由拒絕和我見面。
既然不能見面,我就只能在電話里和吳女士交談。
「吳女士,我想在電話里占用你幾分鐘的時間。」
吳女士沉默了幾秒,然後說。
「你儘快吧。」
我試探著開口。
「我想和您借下那三張畫。」
吳女士立馬回絕。
「抱歉,那三張畫我已經收起來了,不打算外借。」
看來吳女士似乎並不打算承認自己燒了那張畫,我也就順水推舟,繼續往下講了。
「好的,我明白了,那麼吳女士,接下來我想和您討論關於畫上的第三個人。」
吳女士的聲音帶有一絲怒意。
「根本就沒有第三個人。」
我只能哄她。
「接下來我說的一切都是我的猜想,不論對不對,希望您能聽完。」
「行,你說吧。」
「關於畫上的第三個人,我猜想,那是犯人綁架的第二個女孩。」
「現場沒有第三個人,警方也沒找到第三個人。」
「我們假設存在第三個人,只是她早在警方到來前的幾個月就遇害了。」
「你什麼意思?你在懷疑我嗎?我可是受害人!」
我心裡此時在想。
沒有人規定,一個人不能既是受害人,又是加害人。
但我肯定不能這麼說出來,我依舊哄著吳女士。
「您別激動,我說了,只是個腦洞,請您耐心聽完。」
吳女士的聲音更加不耐煩了。
「快講!」
「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你提到了您反殺犯人的經過,在您的描述中提到了一個又字。為什麼你會說又?難道那個房間之前就發生過命案嗎?可如果真是這樣,那為什麼你在獲救後沒有提起過第三個人的存在?而是對此守口如瓶?我猜想會不會是因為你也不希望警方知道第三個人的存在,你在害怕什麼?該不會是因為那個人的死和你有關吧?」
吳女士更生氣了。
「胡說八道。」
我沒管她,而是繼續往下講。
「有這麼一種病,叫作斯德哥爾摩綜合徵,指的是受害人在犯人長期的壓迫下,失去了獨立的人格,開始對犯人產生依賴及愛慕之情的一種心理疾病。吳女士,你和犯人接觸的時間顯然比第三個人和犯人接觸的時間要長,會不會在這一年的折磨里,你認為逃生無望,所以患上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徵?當你得知犯人帶了第二個女孩回來後,你產生了嫉妒的情緒,你認為第二個女孩分走了犯人對你的關注。在之後的某天,出於某些原因,犯人要殺了那個女孩,由於你患上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徵,所以在犯人動手的時候,你也加入進去。你們一起殺害了那個女孩,你成了犯人的幫凶。」